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日前,市金融局等六部门联合发布《关于金融进一步支持服务乡村振兴工作方案》,推动金融服务我市乡村振兴提级晋档。
市金融局、市农业农村委、市财政局、人民银行天津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天津监管局、天津证监局六部门联合发文,聚焦我市农业重点领域,引导规模资金支持我市高标准农田、智慧农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乡村振兴重点项目。全面梳理“小站稻、蔬菜、畜牧、水产”4条农业产业链重点企业,形成企业库。组织金融机构围绕4条产业链“链主”企业绘制产业链图谱,开展定制化、全产业链金融服务,指导“农”字头金融机构打造“金融助力农业产业链发展创新基地”。
方案指出,要开展农村数字金融全覆盖行动,打通乡村金融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乡村普惠业务“在家办”“即刻办”。积极探索通过建立数字身份资格,引导市民下乡、能人回乡支持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有效路径。同时,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下乡行动。鼓励中资银行机构单列涉农信贷计划,完善农村地区信贷资金投放和资金回流机制。
要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扩面行动,进一步推广使用“个体直报需求、农担提供担保、银行信贷支持”的信贷直通车模式。推动银行机构重点面向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高素质农民、种养大户、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等开展宣介,推动直通车用户扩面增量。组织金融机构进一步提升农民工金融服务水平,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
要提升服务乡村振兴的水平,金融产品服务的创新是必选项。方案提出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结合各涉农区特色农业产业,打造一批擅长服务当地产业的特色化金融服务机构。
要扩大农村产权抵押融资范围。鼓励金融机构探索开展商标权质押融资,并推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林权等抵押融资,积极拓展大型农机具、温室大棚、生物活体抵押贷款。
要提高保险服务能力。支持推动重点保险机构建立“农险创新实验室”,加大地方特色保险的开发力度。支持推广“保险护村”模式,开展“保险+信贷”“保险+期货”等模式创新。引导保险机构将数字科技应用到风险监测和精准快速理赔之中。方案还提出支持农业企业上市、强化投资基金支持、持续深入推进政策性银担合作等。
六部门特别强调,要夯实乡村金融服务基础,持续深化农村信用体系建设。2023年末,力争实现全市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信用建档评级“能建尽建”。2023至2025年,努力实现农户信用贷款增速不低于涉农贷款平均增速。同时,加快农村土地确权、土地流转、农业补贴、税收、保险、乡村建设项目等涉农有效数据整合,推进涉农信用信息数据共享应用。提升农业主体金融承载能力。组织开展金融工具使用专项培训,培养“农村金融明白人”,帮助农业经营主体增强自主融资能力。2023至2025年,每年力争培训“农村金融明白人”不少于1000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