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利化学工业公司的前身为1917年10月在天津成立的永利制碱公司。经过数十年的发展,到1937年前,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在国内制碱工业界“扮着最重要的脚(角)色”,“可以说是中国最大且最完备的制碱工厂,制品行销全国”。该公司不仅是国内最早采用苏尔维氏法(Solvay Process)和机器生产纯碱的近代企业,而且在企业制度上“树立了近代新型企业组织的典范”。
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创办人对企业制度重要性的深刻认识,构成了其建立企业制度的思想基础。创始人范旭东等人认识到,凡是想要做一番事业,必定要有一个组织健全的团体。团体有组织,有计划,有信条,意志统一,步武整齐,一心一德,使各个分子的力量一变而为团体的力量。
要统一团体意志,必须要有以真理为出发点,以应付目前需要为归依的团体信条。1934年3月,范旭东等人提出绝对相信科学,打破一切迷信和反科学,绝对相信真理等14条信条。经过广泛讨论,于同年9月形成了“本团体信条”,即“一、我们在原则上绝对地相信科学。”“二、我们在事业上积极地发展实业。”“三、我们在行动上宁愿牺牲个人,顾全团体。”“四、我们在精神上以能服务社会为最大光荣。”
范旭东等人还对公司以往的人事管理进行了反思,认为以往“侧重于同人的道德实践,不多在条文上用功夫”,但随着事业范围扩大,而同事却分散在各处,各人都有专责,“用人一多,创业的精神,不免一天天稀薄而难于团聚”,因此主张把从前的组织进行因时制宜的改变,形成统一的章程。在一年的时间里,由总经理处将公司创立以来的组织和历年颁布的规则“参酌旧来的习惯,以及国内各项工业的成规”,编成永利化学工业公司业务机关管理章程。
这一时期,永利化学工业公司企业制度建设的具体内容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其中,第一层次为永利与久大精盐公司、黄海化学工业研究社之间相互关系的制度性规定。
永利与久大、黄海有着众所周知的密切关系。正如时人所言:“永利制碱厂、久大精盐公司、黄海化学工业研究社实是三位一体的。”在永利奋斗多年的陈调甫也指出,大家一致认为“两厂(久大、永利)是永久团体的生产事业,黄海是永久团体的神经中枢,海王是永久团体的喉舌”。因此,协调永、久、黄之间的关系,便成为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1932年5月在总经理处设立久大永利黄海联合办事处。随后公布了联合办事处简章和办事细则,规定在联合办事处的7—11名委员中,久大和永利的厂长、黄海化学工业研究社社长和联合办事处处长为当然委员;联合办事处设总务、学务、保安、保健、工友福利、地产和编纂7股。
第二层次为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内部机构设置和人员组成的制度性规定。一方面,公司被明确为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需要召开定期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另一方面,公司规模较大,内设部门和机构较多,因此需要严密的组织系统作为保障。不同时期的组织系统对此均有不同程度的体现。例如,1927年前公司分设营业、制造、经管三部,各部设部长1人“统辖于总经理”,由制造部长兼任厂长,会同技师和监工员监制纯碱,经管部会同管理员经管购买、会计和关于工人的事务。在1936年前的组织系统中,由总经理管辖人事、制造、营业会计、经营等部,其中制造部又设有动力室、铁工房、翻砂房、木工房、化验室等部门,职员包括工程技师、化验技师、值班技师、助理技师和监工员等。
第三层次为具体机构、任务、事项等的制度性规定。其中,1928年前的会计制度的突出特点是采用英美派单式簿记,在簿记组织系统上于日记账下分现金、置料、制货、储物、商品五大类,并有间接费用账。1930年前后的《久大精盐永利制碱工厂管理规则》共计有100条,包括工人分类、雇入、工资、工作时间、休假、奖罚、解雇、医药、抚恤、教育设备、卫生设备、娱乐设备、食宿设备、消费合作社、储蓄等,涉及工人日常工作和生活的方方面面。
这一时期永利化学工业公司的企业制度建设具有多方面的重要意义。
协调了永利与久大、黄海的相互关系,促进三者之间的合作。虽然永利与久大、黄海之间关系密切,但毕竟属于各自独立的组织。而久大永利黄海联合办事处简章和办事细则的实施,不仅促进了事关全局的平安和福利事业的发展,增进了三者职员之间的感情,而且有助于三者设在塘沽与天津、青岛等地的各类机构之间除公务以外的事务往来的制度化,从而推动了塘沽地方公益事业的发展。
保障了永利化学工业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作为颇具规模的近代企业,永利化学工业公司所用机器众多,操作复杂,生产工序较多,所需工人数量和种类也较多。正如陈调甫指出,公司的机器设备分为7个部分,形成了一个节节相连、持续不断的系统,一旦“一部发生障碍,全部失去平衡,影响生产,甚至发生事故”。因此,上述三个层次的制度建设,特别是《久大精盐永利制碱工厂管理规则》等的公布,为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重要保障。
彰显了永利化学工业公司的近代企业属性。近代企业在企业制度上的显著特征是产权清晰、责权明确、管理科学,股份制则是其重要表现形式。永利化学工业公司不仅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其“遵照公司法股份有限公司规定组织”,设有董事会、股东会等组织,而且开展了三个层次的企业制度建设。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使得永利的管理方法“最合现代工业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