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天津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部署,明确提出集中力量实施“十项行动”,对于“十项行动”的实施,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无疑是关键和基础,要始终将优化民营经济营商环境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的重头戏,以落实“两个条例”为牵引,在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方面持续深耕细作。只有更大程度上激发市场活力、更广泛调动起市场主体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才能更好助力“十项行动”落实落地,加快推进天津的高质量发展。因此,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应聚焦民营企业需求,在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是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营商环境便利化。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这意味着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就是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唯有如此,才能坚定民营企业安心谋发展的信心。首先,要深化精准协同放权力度。以推进数字政府建设为抓手,进一步厘清必要与冗余行政审批事项的界限,优化行政审批制度,精简行政审批流程,深化各部门信息整合、共享与使用,实现部门间有效协作与流程衔接,着力提高民营企业政务事项办理效率。其次,要不断提升管理水平。要在扶持民营企业发展上持续发力,对标先进省市创新监管理念和方式,发挥社会组织、社区、行业协会等社会力量参与式监管协同作用;同时也要狠抓惠企政策落地见效,对政策执行情况开展常态化专项督察,强化监督问责机制,形成监管闭环,确保民营企业真正享受到应有的优惠待遇。最后,要着力提高服务效能。政府服务效能的优化提升,必须坚持以满足民营企业需求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一方面要提高政策传递效率,探索建立包含政策解读、一键可查的政策库;另一方面要完善联系企业沟通机制,拓宽民营企业诉求反馈渠道,不断增强高效解决突发问题的能力,推进形成惠企政策制度“立改废释”倒逼机制,为民营经济高效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二是加大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支持力度,提升营商环境软实力。党的二十大报告指出,要“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优质的营商环境则是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发展内生驱动力的重要源泉。首先,要营造一流创新生态环境。进一步优化“海河英才”计划,鼓励和引导科技创新人才向民营企业聚集;健全“揭榜挂帅”制度,加快构建以民营企业为主导的产学研深度融合科技创新体系,加大支持高校和科研院所创新供给能力,鼓励高校和科研院所向民营企业转化科技成果。其次,要优化科技创新要素配置。鼓励引导各类科技创新要素向民营企业集聚,同时借助推进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畅通科技创新资源的流通渠道;瞄准关键领域技术,进一步创新财政金融支持方式,全面提升民营企业科技创新投入强度;大力支持民营企业开展核心技术攻关。最后,要强化创新成果有效保护。大力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程,建立和完善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提供维权援助服务,真正让民营企业放心大胆的持续创新发展。
三是坚持对标先进、突出特色,增强营商环境竞争力。天津要始终坚持对标前沿,学习借鉴先进省市及全国其他地区的成功经验和典型案例做法,更重要的是要瞄准差距,找到改革创新方向。同时,要以推进天津“十项行动”为着力点,把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最佳实践与天津特色举措有效结合,为民营企业投资兴业营造一流的发展环境。首先,应深度融入京津冀营商环境一体化建设,主动消除区域市场壁垒,打破行政性垄断,畅通要素流通,促进营商环境跨区域协同发展走深走实。其次,应发挥滨海新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引领作用,打造滨海新区营商环境特色示范区,实现营商环境示范带动效应。最后,应围绕深化重点产业链建设,加大支持民营企业聚焦主业持续深耕力度,着力培育重点领域领军企业、“链主”企业,发挥以企引企、以链补链作用,以产业链的完善和壮大,增强营商环境竞争力。
(作者为天津财经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