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深入贯彻落实“双碳”目标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天津市碳达峰方案》,提出要“深入推进能源革命,深化能源体制机制改革”。在落实“能源革命”行动中,天津市以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为目标,取得了显著成效。“十四五”以来,天津打造一批能源转型示范项目,形成了“双碳”战略创新发展的风向标,如发行全国首单中长期碳中和债券,建设新能源发电、储能等绿色融资租赁示范项目等。2021年,全市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量191亿千瓦时,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19.5%,其中,风电并网消纳利用率100%、光伏并网消纳利用率99.9%,碳市场配额成交量达到5074万吨。
伴随能源转型步伐加快,天津面向“双碳”目标落实与能源革命先锋城市建设的多重要求,把握能源转型焦点“电力市场”与“双碳”政策工具“碳市场”的协同发展,成为新形势下推动新型能源城市建设的关键。但由于长期以来两个市场独立运行,“电—碳”核算体系不统一、“碳—能”联动机制缺乏、“电—能”支持政策不完善等问题,制约天津新能源规模化发展与消纳利用率持续提升,亟须采取必要措施加速推动“电—碳—能”多元耦合。
一、加快制定天津“电—碳”核算标准,精准服务节能降碳
一是建立短周期“电—碳”核算机制。依据国家修订的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指南,统一能源企业内部数据(能源产量、消费量、能耗等)的预处理与统计方法,发挥国网天津市电力公司、天津市热力有限公司的主导作用,建立月、周、日等短周期、多时间尺度的碳排放核算机制,并依据碳排放趋势辅助电网日前、日内低碳调度优化。二是建立本地化“电—碳”核算框架与标准,开展能源消费侧碳排放核算工作。统计本地发电企业火电机组类型、燃料种类、低位发热值以及调入电量特征,测算天津本地电网碳排放因子,并据此开展能源消费侧企业、楼宇、交通工具等碳排放核算工作,为碳排放权交易配额总量与分配方法制定、碳资产管理等提供依据。
二、加强多元化“碳—能”补偿制度建设,发挥市场机制作用
一是建立电力辅助服务市场机制与补偿标准。设计以新能源消纳、调峰服务等业务为标的物,以新型储能、虚拟电厂等为参与主体的市场竞价方式,并依据相关业务的碳减排潜力与收益,制定电力辅助服务的补偿标准,实现新能源创新应用与本地规模化消纳。二是规范“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市场参与规则。建立以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为基础的碳排放权抵消机制,加强本地对“温室气体自愿减排项目”类型、时限、减排能力等条件的规定,缩短项目的审核备案时间,加快推动项目参与天津碳市场并通过试点项目培育成熟的商业模式,实现补贴退坡下天津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规模化建设。
三、优化完善“电—能”财政支持政策,促进天津新能源产业强链增效
一是充分发挥财税政策调节功能。以新能源、生态建设等为重点支持领域,加强“可再生能源+储能”、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项目建设的税收优惠力度,以合同能源管理、电力辅助服务等完善税收优惠政策;针对本地在新能源汽车、光伏、储能等产业链的欠缺环节,引进社会资本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促进新能源产业强链补链。二是拓展新能源项目融资渠道。以新能源发电(光伏、风电)与储能项目为重点投放领域,探索多元化的项目融资模式,定期公布示范案例项目,提高新能源产业发展的经济效益,包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提供符合天津本地项目融资特点的绿色信贷服务,通过灵活的租金协议、租赁合同等创新绿色融资租赁模式,鼓励国家电网公司等符合本地条件的非金融企业和机构发行绿色债券与碳中和债券。
四、集成化研发天津“电—碳—能”生态地图,助力新型能源城市建设
一是建立“电—碳—能”数据链条。以电力大数据融合天津煤、气等能源消费数据,以用电量数据核算碳排放,设计本地“电碳”指数(单位用电的碳排放量),推动“电—碳—能”数据联动与数据资产融合,支撑政府制定本地化的双碳路线图。二是开发“电—碳—能”多元耦合的智能决策平台。利用物联网、数字孪生等先进技术,集成电力碳排放核算、监测、追踪以及电能生产、传输、消费监测等功能,绘制“电—碳—能”生态地图,辅助天津因地制宜开展节能降碳工作部署。
(作者分别为天津大学讲席教授、管理与经济学部主任,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讲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