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造“放心消费在天津”特色品牌,建设安全放心消费环境,打造健康和谐消费生态,提升消费者线下购物体验,破解困扰消费者多年的线下购物退换难题,进一步提振消费,市场监管部门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依托,以支持消费者行使“后悔权”为切入点,持续大力推动“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活动。将法定“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责任,向商家自主承诺扩展,向线下实体店延伸,向十五天、三十天延长,切实提升消费者满意度,全面助力我市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期间,为发挥市场监管部门正向引导作用,为消费者选择优质商户提供参考,我市10123家“线下购物无理由退货”承诺单位名单已在天津市市场监督管理委员会官网公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