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版:海河之声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机场到理工大学打车费688元”后续: 打车费退还 黑车司机受处罚~~~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市政府办公厅、天津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津云新媒体《政民
零距离》栏目与天津日报社会部合办
天津帮办
帮办热线23602777
http://ms.enorth.com.cn/zmljl/~~~交管部门:合理规划 解决交通难题
~~~管理部门正在修复
3·15关注
新型消费方式~~~
3·15关注
新型消费方式~~~
~~~两区交界处摊贩与执法人员打游击
~~~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3年03月03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机场到理工大学打车费688元”后续: 打车费退还 黑车司机受处罚
对营运车辆违规载客行为零容忍
发现一起处罚一起
本报记者 房志勇 黄萱

  2月24日,本报刊发“机场到理工大学,打车费688元”一文,引发社会关注及相关部门重视。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提级办理,成立专案组开展调查处置,最终涉事司机被罚款3万元。据悉,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对营运车辆违规载客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处罚一起。到目前为止,今年共处罚巡游车和非法出租车违规营运行为130余起。

  “由于乘客上下车过程未记住有关车辆车牌号,专案组与乘客联系,判定其上下车点位和时间,通过调取该点位视频监控,初步锁定嫌疑车辆颜色及车型信息。”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他们在辖区公安机关的大力协助下,通过调取天津机场航站楼出口、出租车发车区及社会停车场相关视频和出入记录,锁定嫌疑车牌号,并调取该车辆当晚运行轨迹及抓拍照片,进一步补充完善证据材料。

  2月24日,总队专案组联合警方将黑车司机李某江所开车辆查扣,并于次日,依据《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规定,对李某江无客运出租汽车车辆运营证从事客运出租汽车业务的违法行为做出给予罚款3万元的处罚决定,并送达违法行为通知书。

  24日晚,记者再次联系被黑车收取天价打车费的当事人李先生(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李先生为化名)。“已经把车费退给我了。我现在也知道当初自己打的是一辆黑车。没想到咱们天津的执法人员工作效率这么高,给他们点赞。”

  在这起“天价车费”之前,执法总队还对慢速行驶和中途甩客两起案件进行了处罚。2023年2月13日晚上,王某等四人在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出租汽车发车区乘车,前往空港奥特莱斯。出租车驾驶员邢某某建议乘客搭乘网约车遭拒后,便在运营过程中低速行驶,行驶里程3.4公里,等候时长41分47秒,共计金额48元。经调解,乘客实际支付16元。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依据相关规定,对驾驶员邢某某作出罚款5500元的行政处罚。2023年2月20日晚,孙女士于天津滨海国际机场候车区乘坐出租车前往东丽区华明街,途经机场大道高架桥处,驾驶员袁某称车辆故障,停止运营。后投诉人孙女士报警寻求帮助,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组织东丽支队、南开支队开展调查,驾驶员袁某违反了《天津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罚款500元行政处罚。

  近段时间以来,为维护天津市的良好形象,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不断打击绕路多收费、龟速行驶、中途甩客、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违法行为。并继续规范全市出租汽车行业经营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出行安全、运营安全、有序发展的出租汽车市场经营环境。另外,为保护自身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市交通运输执法总队提醒市民:请选择正规出租汽车或网约车出行,拒绝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如遇非法营运车辆,请注意留存车号、图片、视频等相关证据,拨打110报警电话或12345投诉举报,执法部门将第一时间从严查处,维护我市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市民出行安全。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