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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2月15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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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出台工作方案 进一步深化市场化改革
积极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
陈璠

  本报讯(记者 陈璠)为全面落实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关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深化天津的市场化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近日,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委联合印发《天津市全面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快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的意见〉工作方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从基础制度规则统一、设施联通、要素和资源市场统一、商品和服务市场统一、市场监管规则统一、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6方面,谋划推出215条落实举措并形成任务清单。

  据了解,《工作方案》在强化市场基础制度规则统一方面,围绕产权保护、市场准入、公平竞争、社会信用建设等方面提出了35条具体措施。包括完善统一的产权保护制度,健全统一规范的涉产权纠纷案件执法司法体系,推动知识产权诉讼制度创新。实行统一的市场准入制度,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开展市场主体登记注册工作,逐步实现经营范围登记的统一表述。维护统一的公平竞争制度,健全公平竞争制度框架和政策实施机制。健全统一的社会信用制度,建立京津冀三地企业主体信息、业绩信息、信用信息的互通互认机制,发挥工作协同机制,建立健全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

  在推进市场设施高标准联通方面,围绕流通网络、信息交互渠道、交易平台等方面提出了29条具体措施。包括建设现代流通网络,优化商贸流通基础设施布局,推动天津港口型国家物流枢纽和天津空港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大力发展第三方物流,加快推进京津冀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铁路直联直通。完善市场信息交互渠道,统一产权交易信息发布机制,便利市场主体信息互联互通,推进同类型及同目的信息认证平台统一接口建设。推动交易平台优化升级,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加快推进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鼓励金融机构为交易平台提供综合化金融服务。

  在打造统一的要素和资源市场方面,围绕建设统一的土地、劳动力、资本、技术、数据、能源、生态环境市场等方面提出了46条具体措施。包括健全城乡统一的土地和劳动力市场,建立京津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区域交易协商对接机制,研究制定承接首都高层次人才外溢和辐射的政策举措,促进三地人才自由流动和城市人才返乡入乡。加快建立统一的技术和数据市场,推动天津技术交易平台建设成国家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推动京津冀技术转移体系互联互通,高校院所科技成果互通互融,共同加速京津冀科技成果孵化转化。加快推进电力现货市场建设,探索开展重点行业大气污染物排污权试点交易,促进绿色生产和绿色消费。

  在推进商品和服务市场高水平统一方面,围绕商品质量体系、标准和计量体系、消费服务质量等方面提出了41条具体措施。包括健全商品质量体系,深化质量认证制度改革,推进国家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建设,三地一体化推进检验检测机构能力验证和监督检查,支持社会力量开展检验检测业务,产品认证结果京津冀地区互通互认。完善标准和计量体系,鼓励和引导市场主体公平参与标准化制修订工作,加强标准制定过程中的专利保护,推动京津冀审查标准、尺度统一。提升消费服务质量,探索跨地域投诉协调沟通机制。京津冀三地消协共同发布消费提示、比较试验结果、消费调查结果,加大消费投诉公示力度,完善电商直通车和解机制,提升售后服务体验。

  在推进市场监管公平统一方面,围绕市场监管规则统一、执法统一以及提升监管能力等方面提出了32条具体措施。包括健全统一市场监管规则,加强市场监管行政立法工作和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对互联网医疗、线上教育培训等新业态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强化重要工业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建立京津冀三地食品安全抽检监测信息共享共用机制,协同推进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和检测报告互认。强化统一市场监管执法,推进维护统一市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健全综合监管部门和行业监管部门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在京津冀地区积极开展市场监管领域联动执法。全面提升市场监管能力,充分利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加快推进智慧监管,建立健全跨行政区域网络监管协作机制,对新业态新模式采用包容审慎的方式进行监管。

  在进一步规范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方面,围绕强化反垄断、查处不正当竞争、破除地方保护和区域壁垒等方面提出了32条具体措施。提出全面清理不当市场竞争和市场干预行为,聚焦公平竞争、政务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四个领域,每两年组织开展一次专项清查。推进京津冀区域市场一体化建设,与北京市、河北省两地建立合作机制,谋划一批有利于推进区域一体化发展的工作举措,在京津冀地区率先实施,并适时动态调整。

  此外,我市主动融入全国统一大市场,围绕是否存在妨碍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规定和做法开展了公平竞争、政务服务、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四个专项自查,及时整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并以查促改建立了考核监督、在线办理、投诉处理等长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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