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若冰)近日,由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联合主办的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正式启动。
道德模范是公民道德建设的重要旗帜,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引领。我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每两年举办一次,分为“助人为乐模范”“见义勇为模范”“诚实守信模范”“敬业奉献模范”“孝老爱亲模范”五种类型。评选的基本标准是: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带头参加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现代化大都市建设,带头投身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在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等方面事迹突出,具有良好的综合道德素质,能够成为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公认的道德标杆。
本次活动自1月下旬启动至5月下旬结束。为更好地发挥道德模范的引领带动作用,评选活动将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群众,通过组织发动群众广泛推荐、逐级遴选、公示宣传、群众投票、公众代表投票和评委会投票等环节,产生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和第九届全国道德模范推荐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