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马晓冬)近日,天津海关所属新港海关退运一批禁止进境固体废物,共计787.881吨。这批固体废物于今年3月被新港海关查获。当时,连云港某企业申报进口一票品名为“铬矿”的货物,现场关员查验时发现,该批货物的外观形态、夹杂物及仪器检测元素主含量均与普通铬矿有较大差异,存在伪报风险。经实验室鉴定,该批货物的三氧化二铬主含量不足1%,与申报品名及主含量严重不符,属于我国禁止进口的固体废物。
海关部门提醒,自2021年1月1日起,我国禁止以任何方式进口固体废物,禁止我国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处置。对于违反相关规定,将境外固体废物输入境内的,海关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