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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调查发现: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情况仍隐秘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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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1月04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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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商铺何时能享受到电价优惠?
记者调查发现: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情况仍隐秘存在
本报记者 刘连松

  相关部门多次出台优惠政策,降低工商业电价,降低工商企业用电成本,促进实体经济健康发展。但是记者调查发现,因转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之间存在市场经营地位不平等,信息不对称等原因,导致部分终端用户并未享受到政策红利,转供电环节存在不透明加价的现象。

  用户:

  眼看着优惠享受不到

  “我是河北区悦海大厦底商的业主,大厦底商由物业公司管理的红号变电站供电,电费也是交给物业公司天津市阳光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业主陈女士告诉记者,在2021年10月之前,电价结算价格是每度电1.1元,从2021年11月开始,电价降到了每度电0.6768元,但是缴费单上又多了一项服务费──每度电约0.4元,算下来和降价前一样。政策规定转供电已经不允许再加价收费,但是物业企业却照收不误,他们给出理由是大厦红号变电站的运营维护也需要成本,收取服务费就是为了弥补维护成本。不知道物业企业的这种收费是否合理?

  10月31日,记者来到河北区胜利路悦海大厦,大厦1—4层是商业和社区服务用房,底商有便利超市、商店、餐馆等商业设施。一位商铺的业主告诉记者,目前物业收取的电价仍旧是每度电1.1元,并未享受到工商业电价优惠的政策。“我们也知道现在的政策不允许在转供电环节加价售电,但是物业公司给我们商铺供电,电费也是交给物业公司,我们没有别的选择。”

  物业公司:

  收管理费弥补运营成本

  随后,记者联系了悦海大厦的物业公司──天津市阳光家园物业管理有限公司,该公司悦海大厦项目部负责人表示,物业公司根据文件的要求收取电费,每度电0.6768元,除此之外,还收取管理费每度电约0.4元。

  电价之外,为什么还要收取管理费?记者问。

  “红号站的运行看护,以及平时的线路巡查都有成本,再加上输电线路还有损耗,因此需要收取管理费,弥补损失。如果用户不同意缴纳这项管理费,他可以不使用我们红号站的电力,联系电力公司移表。”该负责人回应。

  记者调查发现,目前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写字楼等工商业设施大多是转供电模式,负责供电的红号变电站产权在物业公司或者开发商手里。河西区某写字楼业主王女士告诉记者,她们也是从物业公司购电,电价是每度电1元,知道这个电价远高于政府部门的定价。“但是物业公司和用户之间是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知道不合理,也只能被动接受。”

  监管部门:

  不得以电量为基数收取服务费

  物业公司加收的服务费是否有政策依据,这个费用该不该收?

  记者联系了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相关工作人员明确表示,转供电主体应按照终端用户电表计量条件执行相应的电价政策,不得在电费上加收其他任何费用,也不得以电量为基数收取服务类费用。对于上述终端用户,转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应由所有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转供电主体自用电费由自身承担,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用电电费和运行维护费等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至于物业公司提到的转供过程中的合理线损,需要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等途径解决。

  据介绍,2021年我市开展了4个月转供电不合理加价专项行动,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但由于转供电主体众多,加之国家电价改革进展加快,政策环境发生变化,部分转供电主体政策执行不精准,不合理加价情况仍然隐秘存在,侵害了中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政府部门将进一步强化转供电不合理加价常态化监管,推动转供电主体精准执行电价政策,规范市场行为,切实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助力我市经济平稳运行。

  相关部门提示,如果转供电终端用户怀疑电价不合理,可以使用“网上国网”App转供电费码功能,对转供电价格行为进行监督。对发现的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者12315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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