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视点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4年09月27日 星期五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罚款催缴通知书》送达公告

  天津鸿鹏能源有限公司:本机关于2024年8月15日发出(宝)应急罚〔2024〕04-000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要求你(单位)于2024年9月9日前将人民币壹拾捌万元的罚款缴至中国农业银行。因你单位至今未履行该处罚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现催告你(单位)履行以上决定,本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有异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你(单位)有权在收到本催告书之日起3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此权利。因其他法定方式均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宝)应急催〔2024〕04-0001号《罚款催缴通知书》,你(单位)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不领取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天津市宝坻区应急管理局

  2024年9月27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所属10报2刊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及其子报子刊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商谈,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日报报业集团-XX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日报报业集团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