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天津市开展了第二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截至2025年年底,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定的36项整改任务已全部完成,督察期间交办的2917件信访件已全部办结。
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和视察天津重要讲话精神,坚决扛牢督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清单化、具体化推动各项整改任务落地落实,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全面推进美丽天津建设,以实际行动体现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市政府常务会议等,研究部署生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深入一线实地调研督导整改进度,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负责同志靠前指挥,各区各部门主动认领任务、强化协同联动,以钉钉子精神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2025年,PM2.5年均浓度36.2微克/立方米,较2020年下降25%;优良天数比率77%,较2020年提高10.1个百分点;重污染天数4天,较2020年减少7天。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55.6%,高于国家下达我市目标11.2个百分点,无劣V类水质断面。近岸海域优良水质比例73.3%,持续稳定在70%以上。受污染耕地、重点建设用地持续保持安全利用。
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四中全会部署,深学深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彻实施生态环境法典,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扎实有效推进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不断提升污染治理水平、绿色发展水平、生态保护修复水平、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以美丽天津建设新成效助推全市高质量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