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日前,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学习贯彻实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座谈会,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喻云林出席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飞主持,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殷向杰参加。
喻云林指出,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于7月1日起正式实施。制定这部法律,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和立法任务,是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建设的迫切要求,对于依法治理民族事务、全面推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具有重大意义。我们要站在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准确把握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扎实推进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全面实施,把法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发展实践中。
喻云林强调,要加强宣传教育,将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作为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内容,强化教育引导、讲透法律要义,创新宣传方式、营造浓厚氛围,切实让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入脑入心。要压实法定责任,对照法律条文明确工作职责,完善配套政策、健全制度机制、细化落实举措,全面推动各项法律制度落地见效。要做好地方立法,深入开展我市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条例立法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充分凝聚共识,确保地方性法规与国家法律衔接协调、同向发力。要强化监督推动,统筹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督促政府和有关部门履行职责、改进工作,不断提高民族事务治理能力和水平,推动我市民族工作高质量发展。
会上,市人大法制委、民宗侨委,市民族宗教委、市司法局,滨海新区、北辰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