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天津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高温高湿“烤”验津城~~~
天津农学院助学生在真学实干中锤炼过硬本领~~~
依托服务平台全程线上申报~~~
烈日下送清凉 关怀中筑安康~~~
~~~
芦台大集迎来“扫码用电”新体验~~~
“爱达·地中海”号邮轮~~~
法院用限制出境措施促被执行人全额还款~~~
8月4日公仆接待日~~~
金融服务有温度 守护群众“钱袋子”~~~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6年08月03日 星期一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法院用限制出境措施促被执行人全额还款
想出境躲债?这招行不通
韩雯

  本报讯(记者 韩雯)名下查无财产,案件陷入僵局——这是许多执行案件面临的共同难题。近日,滨海新区法院从一条“出入境记录”入手,精准适用限制出境措施,成功拦截一名企图出境避债的被执行人,促使其次日即全额履行欠款,有力维护了司法权威和当事人合法权益。

  据了解,申请执行人王某等人与被执行人李某因所有权纠纷进入执行程序。案件办理初期,执行法官多方核查,始终没有查到李某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工作陷入僵局。

  办案法官在摸排线索时,依托跨部门信息反馈发现,李某执行期间有多条出入境记录。结合申请执行人举证、李某从事外贸行业、存在高频出境需求等线索,法官判断李某短期内仍计划出境。依据法律规定,滨海新区法院依法对李某作出限制出境决定。

  不久后,李某前往机场准备乘机出境,边检部门查询到法院限制出境记录,当场将其拦截。无法出境的李某随即联系执行法官,申请解除限制出境措施。法官向其释明拒不履行债务、规避执行的法律后果,告知只有全额清偿欠款,才能解除限制出境措施。经法官耐心普法劝导,李某认清法律责任,主动要求法院组织双方协商还款。

  在法官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李某承诺两日内还清全部债务。协议签订次日,李某便足额付清所有款项,该所有权纠纷案件顺利执结,当事人胜诉权益全部兑现。

  “不少群众误以为,法院查不到房产、车辆、存款就难以推进执行,事实上法院执行强制措施体系不断完善。”市高院法官介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法院除可采取限制出境外,还能将失信信息记入征信、媒体曝光,必要时可实施司法拘留。任何试图通过转移资产、变更身份、出境躲避等方式逃避债务的行为,在法律面前都是徒劳。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商谈,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