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理论创新 上一版3  4下一版  
 
标题导航
回到首页 | 标题导航
2026年04月05日 星期日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释放高质量发展新动能
张 冕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激发民间投资活力。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提高民间投资比重,充分释放民间投资潜能,不仅是畅通国民经济循环、增强内生动力的必然要求,更是撬动发展全局、推动“十五五”实现良好开局的活力源泉。

  民间投资是驱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民间投资是市场经济活力的晴雨表,具有决策灵活、市场敏感、创新活跃的天然属性。它不仅是稳定经济增长、提振市场信心的关键力量,更是优化经济结构、塑造长期竞争优势的重要支点。

  民间投资是扩大内需、畅通国民经济循环的重要枢纽。激发民间投资活力,能够引导市场资源精准流向重点领域,将超大规模市场的潜在需求转化为现实消费与投资动能。其深度嵌入产业链供应链的特点,有助于降低交易成本、提升要素配置效率,从而依托超大规模市场优势,构建更高效、更具韧性的经济循环体系。这既是当前扩内需、稳增长的关键抓手,也是推动经济发展从规模扩张向创新与效率驱动转型、筑牢微观基础的核心路径。

  民间投资是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关键力量。通过引导民间资本参与城市更新、闲置资产盘活,能够有效激活“沉睡资源”,做好“盘活存量”文章。同时,支持其投向量子科技、生物制造、氢能和核聚变能、具身智能、脑机接口等前沿领域,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源头活水,推动发展模式实现从“存量焕新”到“增量提质”的跨越。

  民间投资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衡量营商环境优劣的重要标尺。民间资本遵循市场规律,其投资行为直接反映制度环境的完善程度。有力的法治保障、公平的竞争秩序与高效的要素配置,能稳定企业长期预期,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反之,隐性壁垒与政策不确定性则会抑制投资信心。因此,激发民间投资活力,不仅是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推动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的内在要求,更是促进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发展效能的重要途径。

  多措并举激发民间投资活力

  破除壁垒,拓展“可投”空间。其核心在于将“非禁即入”原则转化为清晰、稳定、可操作的投资机会。一是建立重大项目机会清单与前置论证机制。在项目谋划阶段系统论证并向民间资本开放竞争性环节,明确参与路径与权益保障,形成常态化项目储备库。二是深入开展隐性壁垒专项清理与效能评估工作。针对能源、交通、水利、环保等传统重点领域以及新兴服务业中可能存在的资质门槛、地方保护等问题,进行全国性排查与系统性清理。全面推行并强化市场准入效能评估,将评估结果纳入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切实拆除“旋转门”“玻璃门”。三是创新“存量盘活+混合改革”参与模式。在基础设施存量资产盘活、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过程中,推广所有权、经营权、收益权等组合式权益出让模式。设计市场化、法治化、可持续的合作方案,引导民间资本通过股权合作等方式深度参与,实现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优势互补。

  创新服务,畅通“能投”渠道。推动金融供给从“输血”向“赋能”转型。一是构建“基金引导+信贷创新+担保增信”接力支持体系。强化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鼓励设立专注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市场化子基金。引导金融机构依托企业征信、产业链信息等,加快“研发贷”“投贷联动”等产品与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探索以数据资产等为抵质押的融资模式。做大做强全国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聚焦为中小微科技企业提供增信分险支持。二是构建服务科技企业的多层次资本市场通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融资工具。推动跨部门、跨地区信用信息整合共享,构建全国性的融资信用服务平台,解决信息不对称和投融资需求不匹配问题。三是发挥区域协同引导基金作用。鼓励在重大区域发展战略框架下,探索设立跨区域产业协同发展引导基金,吸引民间资本共同参与,重点投资于区域产业链关键环节,促进创新要素跨区域高效配置。

  强化保障,优化“愿投”生态。将稳定、公平、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塑造为核心竞争力。一是以法治固化权益保障与改革成果。加快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营经济促进法》配套实施细则,在知识产权保护、涉企执法规范、账款支付等方面形成全国统一的硬性约束。建立健全涉企政策制定前公平竞争审查与实施后评估机制。二是构建信用体系升级版应用生态。完善全国统一的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推动信用评价结果在政府采购等场景的规范应用与跨域互认。将地方政府履约践诺、拖欠账款清理情况纳入政务诚信考核,探索建立政府合同履约保障机制。三是共建全国性投资推介与要素对接平台。建立覆盖全国、行业分类清晰的投资项目库与要素需求信息共享平台,定期举办资本对接活动。大力推动跨地区资质互认、信用共享和监管协同,切实降低跨区域投资的制度性成本。四是擦亮服务品牌,增强全周期获得感。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全面推广投资项目审批“一网通办”、重大事项“帮办代办”等机制。打造问题收集、交办、反馈闭环,让民间资本敢投、安心投,最终形成国有资本与民间资本优势互补、合作共赢的良好发展格局。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财经大学基地研究员,本文为天津社科规划项目TJKS23-022阶段性成果)

3 上一篇  下一篇 4 放大 缩小 默认
版权说明:天津日报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受《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保护。所有关于天津日报内容产品的数字化应用,包括但不限于稿件签约、网络发布、转稿等业务,均需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商谈,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互换稿件协议的网站,在转载数字报纸稿件时注明“来源-天津海河传媒中心天津日报”和作者姓名,未与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有协议的网站,谢绝转稿,违者必究。
天津海河传媒中心法律事务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