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里人的本色是勤劳俭朴。
我小时候,每在饭桌吃饭,母亲总会神情庄重地说,每一粒粮食都来得不容易,千万不能糟蹋喽,说着用手指轻轻拈起落在桌上的一粒米饭,放到嘴里。母亲神情有时还会夸张,因了夸张,至今记忆犹新。还有,姐姐、哥哥的旧衣服,母亲也舍不得丢掉,颜色不对的用颜料染一下,肥长的改瘦短。乡间称作“毁衣服”,这一“毁”便有新生,一件素朴合身的衣裤穿在我的身上,甚是得体。
乙巳年春节刚过,我在冠兴旧物市场淘来几封旧书信。其中有一封比较窄小的信件引起了我的注意。内容是1984年在上海工作的兄弟写给他定县的大哥的,主要是通报钢材规格,问大哥要不要,如要速回音。放到现在,一键搞定,立马知晓。可在当时,信件传递起码要一周左右,可叹信息瞬间万变,替人着急!此不赘言。我特意看了一下这个有特色的信封,一看竟会心地笑出声来。
原来这是一个使用过的旧信封,经拆开反折用糨糊粘好后,再次使用的。一看,信封内里有“上海市卢湾区科学技术协会”的红字。旧物利用这样的做法,鲁迅早年就曾做过,而且乐此不疲。先生一生写过五千多封信,有相当一部分信封是他自己做的。平日接到友人来信,信封较大或纸质厚实些的,他总是轻轻拆开,翻折糊好,再做成新的信封。有时,遇到一些废旧纸张,鲁迅也总是收集起来,剪裁折叠成新信封。还有,收到的纸邮包,先生也不肯丢弃,总是用心拆开摊平,按大小叠好备用,或用来做信封,或包书用。即便是扎邮包用的绳子,也不会扔掉,而是按长短理好,以备寄书时使用。有一次夫人许广平特意寻来一大沓废纸放在桌上,鲁迅看了微微一笑,待有空闲就动手糊起信封。许广平很受感动,便也参加进来。以鲁迅的薪金,当是不菲的,可他依然惜物成癖。
孙犁先生一向尊崇鲁迅,也极爱书惜物。买了新书,他总会给它们穿上“新衣”,谓之“书衣”。材料多是牛皮纸信封、寄书用的包装纸、报纸大样、糊墙纸等。有一次家中来了客人,带来的水果有包装纸。待客人一走,他立刻腾出水果,用水果包装纸为《小说枝谈》包上新衣。连他自己都笑称“此魔怔也”。就是在这样的“书衣”上,他仍在充分发挥利用,在书衣上标注作者、书目、卷数以及读书的感受等,后成《书衣文录》,成为现当代文学史上独树一帜的名作。至于自制信封,孙犁先生定然是个“熟手”。冯骥才先生在一篇文章里这样写道:“记得他每收到外边寄来的刊物,则用裁刀在一边整齐裁开。取出刊物后,收起空信封,以便反过来再用。”
我自己也这样俭朴过。上世纪80年代初,我在保定读师范时,时常向《人民文学》《中国青年报》《散文》等报刊投稿。要么买很便宜的白信封,很少买牛皮印长方形红框的信封,那价钱较贵。后来,报刊社有大批的退稿信寄来。无师自通。我把这些信封“旧物利用”,又装上新稿发往全国各地。如此循环。这样反复磨炼,直到1982年2月,才在《天津日报·文艺周刊》上发表了第一篇短篇小说。
我不敢说,我是受鲁迅先生、孙犁先生的影响,但我实在是崇拜他们的作品。废旧信封的再利用,我也是后来始知两位前辈的节俭逸事。
为何会有如此契合?答案只能是,俭朴作为古老的城乡传统风习,由来已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