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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20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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沽上丛话
生活中的鲁迅(二)
鲁迅家的包饭
陈武

  1927年9月27日下午,鲁迅和许广平从广州乘海轮前往上海,10月3日午后到达并入住位于爱多亚路长耕里(今延安东路158弄)的共同旅社。到达上海后吃的第一顿晚饭是在上海有名的饭店陶乐春,陪同鲁迅一起吃饭的是北新书局的李小峰及夫人蔡漱六和鲁迅三弟周建人。以李小峰和鲁迅的关系,这顿接风宴属于家宴了。

  鲁迅和许广平在共同旅社住到10月8日,并于当天搬到了景云里。

  早在两天前,鲁迅到周建人所住的景云里来,一是到三弟家看看,二是到景云里看房,看中了第二弄最末二十三号的一幢房子。在没有搬到景云里的那几天里,鲁迅和许广平都是到附近的饭馆吃饭,据《鲁迅日记》记载,他们分别吃过陶乐春、言茂源、全家福、某某馆等,仅言茂源就吃了三次。8日搬家当天的晚饭是在中有天,饭后还到百新戏院看戏,算是小小庆贺一下吧。从10月8日一直到11月14日一个多月的时间里,鲁迅和许广平的一日三餐,没有固定的吃饭地点,除朋友请客以外,都是在附近的饭馆里解决的。朋友请客的几家饭店,除前面提到的几家外,还有万云楼、共乐春、兴华酒楼、东亚食堂、新亚楼等,而鲁迅请客大都在东亚食堂(鲁迅有时写成东亚饭店,其实是一家)。民以食为天,鲁迅和许广平也不例外,既然决定在上海定居,每天没有固定场所吃饭也是个事。于是鲁迅和许广平商量决定和周建人家一起包饭。

  包饭当时在上海称作“包饭作”,形式大约有两种,一是为客户上门服务的包饭,即厨师带好准备妥当的食材、调料、餐具等,到客户家现做,以满足客户的需要,这种情况一般都是客户在家宴请宾客;二是像鲁迅家这样,在饭店做好后送来,一天两餐(中、晚),隔段时间结一次账。那么鲁迅家的“包饭作”持续多长时间呢?鲁迅去世以后,遗物中有两本《家用菜谱》。1950年,许广平将《家用菜谱》捐献给了国家,后来由上海鲁迅纪念馆珍藏。这两本《家用菜谱》所用的本子,是横线条的练习簿,由许广平记录。练习簿的封面为紫色,在本子的前两页上,有许广平记录的八个菜的配料和烧制方法。从第三页开始,就是每日上午和下午(其实是午饭和晚饭)的菜谱。第一个本子是从1927年11月14日上午开始记,一直到1928年4月5日上午止。第二个本子是从4月5日下午记到6月1日下午止,并在这一天标明了“今日止”三字。许广平在《景云深处是吾家》中提到从广州初到上海时的情景:“原没有定居下来的念头……所以购置家具,每人仅止一床、一桌、二椅等便算足备了。没有用工人,吃饭也是和建人先生及他的同事们在一起。”这里提到的周建人的两个“同事”,《鲁迅日记》里也有提到,即孙君立和许希林,前者在商务印书馆工作,后者是某颜料洋行的职员,因为都住在景云里,便一起搭伙吃饭。在“包饭”结束以后,日记中便没有再出现过他们的名字。鲁迅和许广平、周建人一家及其两个“同事”一起搭伙包饭,时间一久,必然会带来诸多不便,比如口味方面、饮食习惯、金额分配,三五天还可以,大家都能克制、隐忍,半年多下来,积累的问题便渐渐暴露出来,碍于面子,又不便于表明,于是,鲁迅便考虑如何解决伙食问题了。许广平在《景云深处是吾家》中继续写道:“鲁迅又向建人先生建议,两家合伙烧饭,以免和同事们一起诸多不便,一切柴、米、油、盐等杂务,托王蕴如同志的一位亲戚照管,就在二十三号楼下煮食。”于是鲁迅家的包饭生活就于1928年6月1日停止了。鲁迅在景云里二十三号楼下做饭时间也不长,因为接下来,鲁迅又搬了两次家,1928年9月9日,鲁迅移居到景云里第二排第二幢十八号内,原住房就由柔石居住。5个月之后,即1929年2月21日,鲁迅又搬到景云里第一排东、南两面能见到太阳的十七号,帮助做饭的不知是不是王蕴如的那位亲戚了。

  鲁迅初到上海的这段“包饭”岁月,虽然是日常生活的琐事,但从菜肴及其饮食上也能略窥鲁迅一家的生活行状。吃什么很重要,怎么吃也很重要。从包饭菜谱所记的内容分析,有烧有煮,有蒸有炖。每顿菜大多为三菜一汤,有鱼虾,也有猪肉、牛羊肉和鸡鸭,海鲜或河鲜几乎天天都有,且必有一道蔬菜。所吃菜肴也是以粤菜、绍兴菜和沪帮菜为主,或是它们的改良菜品。鲁迅家这么多人(约六七人),所吃每顿的花费并不多,由于每隔10天左右结一次账,也能大致算出每天每餐的花费,即每餐仅在三角至四角之间,每月共二十几元钱,平均起来,每人每月三元钱左右。这个饮食标准,在当时的上海滩来说,也不过是中等人家的生活水平。为了方便比较,鲁迅当时在上海每周都要购书几次,除就近的内山书店外,其他书店也有购书记录,仅以1928年为例,全年购书共花费594.8元,平均下来,每月有近48元购书款。由此可见,鲁迅家在吃饭上的花费仅是他购书款的二分之一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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