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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个转企”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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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9月18日 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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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实施“个转企”新政
个体工商户可直接变更转企
苏晓梅

  本报讯(记者 苏晓梅)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我市近日出台《天津市支持个体工商户转企发展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通过优化登记审批流程,加强支持政策集成,畅通“个转企”各领域、各环节,支持推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促进个体工商户持续健康发展。

  《若干措施》围绕“个转企”全过程,聚焦登记许可、经营延续、金融帮扶、就业创业补贴、税费减免、优化监管、档案管理等方面,提出18条具体举措,为个体工商户转企发展提供便利。

  提供“一窗式”办理,《若干措施》提出,坚持高效办事,进一步优化登记和审批服务。“个转企”可选择“直接变更登记”方式办理登记。实行“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个转企”同步办理营业执照、印章刻制、发票申领、就业社保登记等相关业务,并简化办理行政许可变更手续,提高政务服务效率,节约个体工商户办事成本。

  (下转第2版)

  (上接第1版)

  支持“一体化”延续,《若干措施》支持“个转企”保留原字号、行业特征、经营商誉、对公账号和征信记录等,继续享有专利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原个体工商户和转型后企业经营期限可连续计算,登记档案合并保存,实行“一企一户”建档管理,保持经营主体延续性,增强个体工商户转型企业发展意愿,为“个转企”生产经营延续提供便利。

  加强“一条龙”服务,《若干措施》提出,多措并举支持转型后企业健康发展,加大融资帮扶力度,在符合规定和风险可控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针对转型后企业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模式。给予就业创业补贴,对符合条件的,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一次性创业补贴、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对转型后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减免相关税费,并实施包容审慎监管,依法对转型后企业轻微违法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免予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数量最多的经营主体,是民营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若干措施》的出台,是我市深入贯彻《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的重要举措,将进一步鼓励支持引导个体工商户合规经营、有序发展、做大做强,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更加重要的作用,推动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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