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8月9日10时启动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各区各部门各单位根据预案上岗到位,鉴于当前降雨极端性强、致灾性大,市防指成员、各工作组组长和各区防指分管负责人提级上岗到位,超前落实预警“叫应”机制,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同时持续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公网、专网、卫星电话等通讯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确保队伍物资布防预置到位,及时封控疏导交通,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
市区分部组织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农村分部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化旅游、商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景区景点、地下商业设施、人防工程、在建工地、危陋房屋、轨道交通、临山临水公路、漫水道桥、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水务、规划资源部门会同蓟州区提前做好地质灾害防御和人员避险安置等各项工作,滨海新区加强对出海船只、临海公园景区等点位的安全管控。此外,各区各单位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合理调整出行,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根据实际情况自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