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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8月09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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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违法行为被罚款20元
共享电动自行车没头盔 市民“被”违法(图)
本报记者 韩爱青 文/摄

  共享电动自行车未配备头盔,市民付费骑行后遇交警拦检,因存在未戴头盔的交通违法行为被罚款20元。他认为自己是被迫交通违法,承担所有责任不合理。

  市民投诉:

  共享电动自行车没头盔 交通违法被罚

  7月23日19时左右,市民尹先生在地铁3号线华北集团地铁站B口出站,准备骑行共享电动自行车回家。他看到周围整齐摆放着多辆滴滴青桔共享电动自行车,其上均未配置头盔。扫码开锁后刚骑行几百米至津围公路,就遇交警拦检,他因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被罚款20元。

  虽然交了罚款,但尹先生却觉得委屈,“如果我是未佩戴头盔骑行个人电动自行车,或者是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了头盔但我没戴,我都认罚。可现在是共享电动自行车本身就没有配备头盔,职能部门又允许它投放,最后却害得骑行人交通违法。管理部门有责任,企业也有责任,而且他们应该占主责。”

  近日晚间,记者在华北集团地铁站B出口看到,这里停放有几十辆共享电动自行车,以滴滴品牌和美团品牌为主,其中只有不到5%的车辆配备有头盔。头盔是通过一根绳子连接在共享电动自行车上的。记者观察发现,带头盔的车辆选用率比较高,但也有一部分市民直接扫码,根本不会注意头盔问题。

  记者采访到一位正在扫码准备骑行的市民,他说自己家距离地铁站还有一段距离,所以下了地铁就要骑车,“电动自行车是我的首选,省时省力。大部分的电动自行车都没配头盔,只有少数几辆有,不抓紧出站就抢不上。谁坐地铁也不会随身携带头盔,所以即使没有头盔,电动自行车该骑也得骑。”

  服务企业:

  配备了头盔但丢失率高

  在天津市投放的共享电动自行车主要有滴滴青桔骑行、美团骑车和哈啰骑行三种,头盔配备率为何这么低?三家公司给出的答案几乎一致,丢失率、损坏率都比较高。

  滴滴青桔骑行的工作人员解释,投放之初肯定配备头盔,公司针对头盔丢失、损坏做了集中盘点,并制订了补充计划,但因为发现、制作、运输到补充完整需要一些时间,中间会有“空白期”。美团骑车的客服人员表示,对于部分车辆头盔缺失,他们会上报,让公司相关部门处理。哈啰骑行的车辆配备两种头盔,传统的有绳头盔(用一根绳子和车辆连接)与无绳的智能头盔。工作人员称,智能头盔靠安装在车篮里的感应系统检测,头盔是放在车篮里的,如果检测不到系统就会自动上报,而且丢失后还能通过系统追踪,因此丢失率比较低。有绳头盔丢失无法追踪,需人工排查。

  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头盔

  交管、交通运输委 谁来监管

  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宜白路大队交警告诉记者,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天津市道路交通安全若干规定》第四十三条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时,驾驶人以及乘车人应当规范佩戴安全头盔。违反者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相关规定处罚。

  按照交警的说法,我市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佩戴头盔的规定已经施行3年多,可这么多的共享电动自行车没配头盔依然为市民服务,管理部门为何不管?

  负责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管理工作的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工作人员表示,他们并未强制要求服务企业为共享电动自行车配备头盔。

  记者查询到,2020年,天津市交通运输委员会等十三部门印发《天津市关于鼓励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明确,在外环线以外区域投放运营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含电动助力车),属地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关政策。

  记者联系了北辰区交通运输管理局,工作人员称,他们只负责共享电动自行车企业内部管理工作,车辆是否应该配备头盔,由交管部门负责对企业作出要求。

  而记者在采访公安北辰分局交警支队时却得到了截然不同的答案,交警表示,他们只负责指导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企业配备安全的头盔和对市民未佩戴头盔驾驶电动自行车的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对共享电动自行车服务企业的行为并无监管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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