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按照《天津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市防办经组织联合会商研判,决定于7月29日18时启动市防洪四级应急响应。
市防办要求,市防指成员、各工作组组长和各区防指分管负责人上岗到位,超前落实预警“叫应”机制,提级防范应对,启动应急预案和防汛重点部位“一处一预案”,加强值班值守,保持公网、专网、卫星电话等通信畅通;强化监测预报预警和联合会商,科学调度防洪工程,加强堤坝巡查防守,队伍、物资布防预置到位,做好防洪排涝抢险救援准备。
市区分部组织水务、公安、城管等部门加快中心城区积水排除、交通疏导和下沉地道封控,农村分部组织各涉农区落实农田除涝措施;文化旅游、商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等部门做好景区景点、人防工程、地下空间、在建工地、户外广告牌等重点部位的安全防范,蓟州区防指提前做好山洪、地质灾害防御和人员避险安置等。此外,各区各单位多平台、多渠道滚动发布预警、响应信息,督促各级责任人履职尽责,提醒市民减少户外活动,做好自我防护;根据实际情况自启动应急机制,果断采取“关停限避”措施,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