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晓梅 岳付玉)昨天,天津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再次联合区市场监管部门,采取“市、区、所”三级执法联动方式,对市内六区内的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开展拉网式排查,严厉打击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改装等环节的违法行为,持续规范电动自行车市场秩序。
排查当日,市、区市场监管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00余人次,检查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20余家。从排查情况看,大部分电动自行车经营网点为主营1至2个品牌的专营店,在售电动自行车基本都配有相应合格证书。但是通过检查发现个别网点存在经营环节漏洞和问题:一是未严格履行进货查验义务,导致电池或者充电器与合格证上标称的型号、生产企业不一致;二是未对用于换购的二手车及时处理,且无明显的标识区分;三是经营场所存有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待退货)。执法人员针对上述问题,对相关经营者现场进行政策宣讲和普法教育,督促经营者严格落实经营主体责任,建立完善进货查验制度,严禁销售不符合规定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相关产品。
广大市民如发现相关违法线索,可通过拨打“12315”热线进行投诉举报,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调查核实,依法严厉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