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若冰)“当前民营经济促进法立法工作已启动,为使民营经济促进法能够有效且长效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立法原则的设定与作用机制设计非常重要。”全国政协委员、天津律师协会会长、天津金诺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牛同栩说。
牛同栩建议,在平等对待原则基础上,增加非歧视表述,强调对民营经济的平等保护,并对歧视民营经济的不当行为,留有法律规制以及行政或司法裁判的空间。同时,建议在与民营经济相关立法、产业政策、科技政策制定中,保证民营经济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参与度、话语权。“在遵循市场化原则的前提下,让民营经济在政府采购、国企采购中占一定比重,能够更好激励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鼓励国有企业对民营经济主体实施技术许可、分享技术成果,加强与民营经济的技术合作,进一步助力民营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鼓励银行等金融机构依法合规支持民营经济,推动金融机构促进民营经济发展举措真正落到实处。”牛同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