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韩雯 黄萱 通讯员 刘贝贝)昨日从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获悉,从2月5日起,全市21个派出所增设居民赴港澳智能签注设备。
智能签注设备办理的签注类型包括:一年一次有效赴香港、澳门个人旅游签注;三个月一次有效赴香港、澳门个人旅游签注;一年一次有效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三个月一次有效赴香港、澳门团队旅游签注。办理条件为:本人持有效期3个月零15天以上的往来港澳通行证;非我市户籍居民办理赴港澳个人旅游签注还需持有效天津市居住证。
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总队提醒,持空白往来港澳通行证首次申请赴港澳旅游签注、因容貌变化较大人像比对不通过等智能签注设备无法受理的情形,需到出入境接待大厅人工窗口办理。本地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5个工作日,外省市户籍居民办理时限为20日。
21个派出所包括:公安东丽分局华明派出所、万新派出所、金钟派出所;公安西青分局李七庄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镇西派出所;公安武清分局泉兴路派出所、泉州路派出所、育才路派出所、南楼派出所、开发区派出所、东蒲洼派出所、徐官屯派出所、黄庄派出所、下朱庄派出所、梅厂派出所、汊沽港派出所、河西务派出所、王庆坨派出所、豆张庄派出所、曹子里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