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是实现“十四五”规划目标任务的关键一年,做好全市应急管理工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2024年,天津市应急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着眼构建大应急大安全框架,坚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安全良性互动,全面抓实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应急能力、管理体系固本强基,全力防范化解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为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安全稳定环境。
着力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守牢安全生产基本盘
——高标准推进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制定天津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开展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主要负责人培训、重大事故隐患标准判定体系提升等8项具体行动,在安全理念、安全责任、安全规划等8个方面补短板、强弱项,落地见效一批针对重大事故隐患的“人防、技防、工程防、管理防”措施,着力提升本质安全生产水平。
——高标准推进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进一步推动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实施警示约谈、暗查暗访、挂牌督办等8项机制,开展专项督导和2024年度安全生产巡查,压实各方责任。指导各部门推进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扎实推动国家安全发展示范城市创建,做好示范创建申报工作。
——高标准推进危险化学品治理。落实“消地协作”联合监管工作机制,组织开展“打非治违”检查,推进化工园区安全整治,落实化工企业异常工况安全处置准则,开展老旧装置安全风险防控,提升危险化学品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实施重点企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培训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警示教育,持续防控高危细分领域和油气储存、长输管道安全风险。
——高标准推进工贸领域专项整治。突出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涉氯等高风险领域,高温熔融金属、煤气、喷涂等高风险场所,有限空间、筒仓清库等高风险作业,深入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强化基层监管能力和企业安全管理能力“双提升”。开展科技支撑赋能行动、标准化达标运行规范行动、安全培训考试工作水平提升行动,紧盯外委施工、危化品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和危险作业四大薄弱环节,防范化解突出安全风险。
——高标准推进风险分析研判和事故预防机制。分析研判风险发展变化,对区域性、阶段性、苗头性的多发同类事故,及时预报预警,防范化解安全风险。规范事故调查程序,科学制定事故指标,定期对事故情况进行安全指数评价、通报情况。
——高标准推进打非治违工作。综合运用行政处罚、联合惩戒、一案双罚、责任倒查等手段,坚持严格执法。针对事故多发的行业领域、区域,通过明察暗访、警示约谈、媒体曝光等手段,推动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强化12350投诉举报热线“顺风耳”作用,推动发现隐患的“触角”向基层、企业延伸。强化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督检查,提升安全培训机构服务水平。
着力提高应急救援处置水平
高效应对突发事件
——不断加强应急指挥部体系建设。推进应急、消防关键数据的深度开发运用,加快市、区两级应急管理部门与消防救援队伍共建共用应急联合指挥平台。全力推动南部、北部区域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提升工程项目建设,以实战标准建设区域应急指挥场所,打通市、区域、区三级应急指挥通道,并向镇街层面延伸。印发推动基层应急管理工作实施意见,突出完善基层应急管理组织体系,明确街镇统一归口负责应急消防工作的内设机构,与基层综合性应急救援队伍实行一体化运行、统筹联动。
——不断完善应急联动保障机制。进一步推动落实灾害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工作要求,坚决杜绝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推动抗震救灾、抗洪抢险、森林防灭火等专项指挥机构建立灾害事故应急期、预警响应期等非常态状态下,联合值守、指挥调度、预警叫应等工作规范,持续加强区域间、部门间、军地间应急处置联动,细化应急系统内部指挥处置工作程序,出台危化品处置等事故现场标准化工作流程。研究制定应急系统大型活动保障工作规定,探索协议式应急力量储备方式,明确工作标准和工作程序。深化京津冀协同联动,建立京津冀三地大震巨灾、跨区域暴雨洪涝灾害抢险救援协同机制。
——不断深化预案和应急队伍管理。完善预案体系顶层设计,启动制修订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应急预案管理办法。深化基层组织和企业预案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推动率先出台乡镇(街道)和村(社区)预案编制地方标准。着眼建设多元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建强专业应急救援、央企工程抢险队伍、社会应急力量,组织实施基层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加快补齐基层应急救援队伍装备短板,推进应急救援队伍提质增效。
着力加强防灾减灾救灾建设
增强灾害防范救助能力
——坚决打好灾后恢复重建项目“攻坚战”。推进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预警指挥项目、航空应急项目、基层防灾项目建设,汇聚融合自然灾害监测预警数据资源,配备视频调度、终端通信以及监测、无人机等设备,满足突发事件救援需求。支持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提升指挥调度处置能力,加快推进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抢险救援能力装备建设项目等9个项目建设工作,促进灾后恢复重建。
——坚决打好防汛抗旱“遭遇战”。固化海河“23·7”流域性特大洪水应对成功经验,修订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制定洪水应对工作机制,建立洪水应对全过程工作制度,规范信息互通、前后方指挥机构设置、应急资源调配、抢险救援处置等工作程序。购置应急抢险救援装备,落实储备点位,弥补救援装备不足。抓好责任落实、临灾叫应、预案修订、物资储备、队伍编成等重点工作落实。
——坚决打好地震地质灾害防范“持久战”。修订地震应急预案,同步编制我市抗震救灾应急工作方案,明确指挥协调、队伍调动、物资储备等责任和流程,做到情况清、底数明、责任实,增强抗震救灾指挥效能。开展地震地质山洪综合指挥桌面推演,理顺全流程应急指挥调度运行机制。
——坚决打好森林防灭火“阵地战”。指导各涉农区完善细化森林防灭火工作配套机制,压实森林防灭火责任。加快蓟州区核心停机坪、森林灭火应急指挥保障物资库等重点项目建设,提升森林防灭火应急救援能力。强化森林火险会商研判,及时发布森林火险信息,推动落实预案响应措施。强化森林防火督导检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夯实森林防灭火工作基础。
——坚决打好防灾减灾救灾“保卫战”。加快筹建市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加强灾害应对全过程统筹协调。做好市级普查基础数据库常态化运行管理,升级改造自然灾害监测预警系统,提升自然灾害监测预警能力。探索创建市级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应急演练,做好2024年度增储市级救灾物资任务,确保群众灾后基本生活所需。编制天津市避难场所建设项目设计方案,推动市级中心避难场所和固定避难场所建设。
着力夯实应急管理基础
提升保障能力水平
——持续强化应急管理法治建设。修改出台《天津市安全生产条例》,组织完成“一规划两纲要”2024年任务举措,推动《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技术问题专篇编制导则》等8项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出台《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任务分工》,修订完善应急管理行政执法监督制度,印发《市应急局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规定》,实现规范文明执法,全面提升法治建设水平。
——持续强化专业技术保障。推动《天津市应急管理“十四五”规划》落实,启动“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激活和规范安全生产专业技术服务市场,发挥咨询委员会专家和专业技术专家作用,持续深化应急管理科技创新,加强市应急管理科学技术研究院建设,强化应急管理专业支撑。加强安全评价检测检验机构监管,实施分级评定和差异化管理。
——持续强化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加强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重点推进应急管理“一张图”体系、应急管理感知网络建设,提升风险监测预警和指挥救援辅助决策能力,建设功能更加完善的市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提升应急通信指挥保障能力,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平台互通和网络业务协同。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能力提升工程,推进钢铁、铝加工企业智慧化预警平台建设以及粉尘涉爆企业监测预警系统应用,提升重点行业企业风险防控水平。
——持续强化宣传教育和文化建设。着眼提升企业职工、社区群众两个末端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周密组织安全宣传活动,持续深化安全知识、应急常识科普宣传。组织“头雁”练兵、执法人员能力提升等培训,强化党员干部防范化解安全风险的政治责任和水平。深化“新时代最美应急人”主题活动,大力宣传应急管理领域先进人物和集体。
日日行不怕千万里,常常做不怕千万事。2024年,全市应急管理系统将继续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进,坚持固本强基、提质强能,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如履薄冰的紧迫感,拼搏实干、扎实工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
通讯员 刘层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