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清区黄花店镇黄花店四街村,一农户在自家闲置院落支棚铺设太阳能光伏设施,因影响邻家采光而引起争议。
记者1月2日来到现场采访。反映情况的赵先生家住在五区16号,与搭棚的17号东西为邻。17号院内搭起的太阳能光伏设施高于周边农宅。在赵家西卧室的火炕上,抬眼就是这个棚。从赵先生拍摄的照片可以看出,下午时分,赵家大半个院子被阴影遮挡,西卧室内阴影更重。17号院门没锁,用两根电线捆绑,院内的房门敞开着,无人。
赵先生介绍,17号住户的太阳能光伏设施棚是两个月前开始搭建的,最高处达6米。他判断这个棚有可能遮阳之后便向村委会、镇政府反映,但依旧没有拦住光伏棚的搭建。16根立柱支起的棚顶上,铺了28块光伏板。赵先生认为,邻家的行为侵犯到自家权益,涉事设施应拆除。
在四街村党群服务中心,该村党支部书记王树海告诉记者,17号院的户主李女士嫁到别村,这套房子一直闲置。李女士家曾经到村委会开证明,证明她家在村里有房,村委会也没想到是用来在院里装光伏,还建得那么高。
李女士告诉记者,这套设施是一家企业给装的,用她家的院子,企业承诺按季度给钱,目前还没给过。“本来能装30多块光伏板,因为邻居投诉,只装了28块。”李女士说,安装前,施工人员跟邻居说好了。记者按照李女士提供的电话联系施工人员,一位李先生说,他在施工前找到东邻老人(赵先生的母亲),对她说如果施工期间电不够用找她借一下,对方答应了。李先生认为,这就是跟对方“说好了”。赵先生表示,母亲已七旬高龄,之前根本不知道太阳能光伏发电为何物,仅凭“同意借电”就说明对方已履行告知义务,不切实际,他们也不答应。
王树海在记者采访当天下午,又专门去找了李女士。经做工作,李女士表示涉事光伏设施可以拆除,也可以降低高度。截至发稿,相关工作仍在进行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