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万红)日前,记者从天津经开区了解到,诺和诺德(中国)制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建设单位在天津经开区顺利取得“桩基部位施工函”,标志着该项目具备开工建设条件。这是《关于进一步优化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服务推动经开区工业项目快速落地的若干措施》(泰达工改4.0)快批快办12条改革措施自去年6月实施以来,天津经开区同时运用“工业项目以函代证”和“分阶段施工许可”两项措施,发出的首张项目“桩基部位施工函”,为项目开工节省了近三个月的时间,也为同类型项目探索出压缩审批时间的新途径。
“以函代证”改革举措是指允许工业项目以“信用承诺”方式核发“施工登记函”,以“施工登记函”暂时代替“施工许可证”,容缺后补。“桩基先行”改革举措则允许项目建设单位按照桩基工程、地下工程(不含桩基)等分阶段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