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社会文明程度提高,育婴家庭对母婴设施的需求日益强烈。在公共场所建立母婴设施,既是构建生育友好型社会的组成部分,也是文明进步的体现。母婴设施既为“宝妈”们提供了私密的空间和舒适的环境,减少了女性的哺乳焦虑,也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母乳喂养的接受程度。近年来,我市一直在推进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但在实施和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如位置设置不合理、基本设施不达标等细节需进一步完善。
“宝妈”
母婴室被占用
设施少还难找
近日,市民辛女士带着孩子在和平区滨江道上的一家商场购物,其间需使用母婴室。她在商场2层和3层卫生间周围找了一圈都没有看到,到1层服务台咨询工作人员得知,母婴室在5层也就是商场顶楼的顾客服务中心旁。可到了5层,看到整层都是餐馆,并未有母婴室指示牌。在接连问了几家餐馆的服务人员后,辛女士终于在楼层最里面的角落找到了顾客服务中心,可仍未见到有母婴室。
“我很着急地问工作人员母婴室在哪里,她赶紧起身打开旁边房间的门,房间尽头还有一扇门,她一边敲一边喊里面的人出来,说有顾客要使用母婴室。一分钟后,门内走出来另外一名工作人员,等她们都走出去,我才能使用。”辛女士说,母婴室看上去像一个试衣间,一侧墙上有一面大镜子,下方摆放着一张婴儿床和一把椅子,除此之外再无其他设施。推开尽头那扇门,里面是一个小屋子,摆放着一张圆桌和几把椅子,像休息室。“这母婴室太难找,也太简陋。”辛女士吐槽。
调查
设施细节不足
经历哭笑不得
辛女士遇到的情况并非个例。“宝妈”杨女士不久前带孩子外出,在一家商场想使用母婴室时发现大门紧锁,敲门无人回应。等了一会儿,看到一位女士从里面出来,貌似是把母婴室当成了休息室。另一位“宝妈”张女士也有一次让人哭笑不得的经历,她带孩子去一家游乐场玩,看到一位男士从母婴室走出来,手里拿着脱下来的衣服,原来对方把母婴室当成了更衣室。黄女士带孩子去医院打疫苗,想到母婴室哺乳,走到门口看到,母婴室和休息大厅仅用半个帘子相隔,里面除了座椅什么都没有,这一遭遇当即引起了黄女士的强烈吐槽。
2016年11月,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等10部委发布《关于加快推进母婴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规定公共场所母婴设施基本配置应包括:面积一般不低于10平方米;防滑地面;带安全扣的婴儿尿布台;提供热水和洗手液的洗手台;婴儿床;便于哺乳休息的座椅;便于放置哺乳有关用品的桌子;电源插座;垃圾桶;保护哺乳私密性可上锁的门、帘子遮挡设备等。
记者连日来走访了我市多处公共场所,发现在母婴室的建设和设施配备上参差不齐。我市建设年代较早的商场,部分没有母婴室,即便有,设施简单还不好找。新建的商场基本都有母婴室,设施相对齐全。
医院尤其是儿童专科医院,对母婴室的需求比较大,但记者走访发现,医院的该类设施情况同样差别很大。近日,记者在我市一家医院看到,2层楼和3层楼都有母婴室,位于楼层中间位置。记者在2层楼的母婴室看到,门口挂着一个布帘子,里面除了一张普通诊疗床、一张医用婴儿床、一排座椅和一个垃圾桶之外,无其他设施。几个人抱着孩子坐在座椅上休息。而3层楼的母婴室连灯都没有开,很昏暗,医用婴儿床上有卫生纸,垃圾桶外的垃圾未清理。
数字
已建设施2773个
重要场所全覆盖
2021年11月,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5个部门联合印发的《母乳喂养促进行动计划(2021—2025年)》提出,到2025年,公共场所母婴设施配置率达到80%以上。我市自2017年开始,多部门联合部署推动母婴设施建设。截至目前,全市已建设母婴设施2773个,主要分布在机场、火车站、客运站、旅游景区、服务大厅、用人单位等,其中大型公共场所建有700余个,用人单位建有2000余个,总面积达2.8万多平方米,基本实现了重要场所母婴设施全覆盖。
“我市将提升母婴服务水平纳入《天津市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人口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天津市推进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实施方案》,纳入健康天津行动和母乳喂养促进行动之中。多部门联合制定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协同发力推动母婴设施建设。”市卫生健康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负责人告诉记者。
据了解,我市提出了公共场所母婴设施“三统一”配置标准。一是统一基本设施,做到“五有”,即有舒适整洁的房间和防滑地面;有便于哺乳的座椅沙发和相对私密空间;有茶几、婴儿床或带安全扣的婴儿整理台;有电源插座、垃圾桶、冷热饮水机和配备洗手液的洗手台;有条件的可在母婴室内配置空调、紧急呼叫设备以及有纸尿布、湿纸巾的自动售货机。二是统一名称标识,在母婴室门前张贴统一的母婴室标识。三是统一导向标志,在公共场所出入口、指示牌、走道等显眼处设置醒目的导向标志,方便群众前往使用。我市还发布了天津版《母婴室设计指导性图集》,图文并茂,提供全面直观的母婴室设计方案,供设计和管理人员使用。
另外,按照“谁建设,谁管理”原则,明确母婴设施建设的管理职责,在各区政府统一领导下,统筹资源、强化协调、加大投入,健全服务体系,提高服务水平。市、区两级政府将母婴设施建设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每年对母婴设施建设运行情况进行排查摸底,查缺补漏,保证母婴设施正常运行。
举措
多部门积极推动
多元化满足需求
针对我市母婴室存在的一些问题,我市检察机关也一直在持续关注,并以公益诉讼的方式推动母婴室建设和管理持续改进。2023年3月,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从群众处得到线索,许多商场内母婴室并未真正开放,少有开放的母婴室被杂物堆满,使用起来不方便,该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决定立案调查。通过调查走访、现场取证、查阅法律法规等方式,查明部分商场的母婴室确实存在导向标志不显著、未按时开放使用的现象,致使妇女及儿童的人格和人身权益受到侵害。
和平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职能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切实履行职责,规范公共场所母婴室建设,加强日常维护。相关职能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第一时间与商场负责人联系,要求对方限期整改,并积极督促其他大型商场落实社会公益设施的要求,完善母婴室相关物品配置。整改完毕后,相关职能部门同步将2017年印发的《天津市卫生计生委等9部门关于加强母婴设施建设的实施意义》再次下发各街道办事处,并将母婴室建设纳入2023年人口和生育服务保障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指标,在职责范围内加强母婴设施建设指导,督促责任单位建立健全母婴设施运行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维护。
近年来,随着城市轨道线网辐射能力进一步增强,我市地铁客流量越来越大。近期,天津轨道交通集团对地铁5、6、9、10号线部分车站卫生间进行了再升级,一个显著变化是增加了母婴室及配套设施,为母婴群体出行带来便利。记者近日在地铁10号线财经大学站看到,站内有明显的母婴室指示牌。记者按照指示很轻松地在站内卫生间旁找到了母婴室。推开门后,内部设计干净温馨,墙上有卡通图案,灯光也是暖色系。室内设有婴儿护理台、桌椅、小沙发等,还免费提供纸尿裤和温奶器。工作人员介绍,现在母婴室在地铁10号线站点基本实现了全覆盖。
观点
建设与管理
需全社会理解配合
“其实母婴室的建设和管理是有法可依的。”天津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焦艳玲告诉记者。2021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规定,“公共场所和女职工比较多的用人单位应当配置母婴设施”。2023年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将母婴室的建设要求从“鼓励”变为“应当”,体现了立法者对母婴群体的重视以及女性权益保障水平的提升。
各地结合本地实际,陆续出台实施意见,为母婴设施的建设提供了样本。例如,2019年广州市出台《广州市母乳喂养促进条例》,明确了公共场所建设单位的建设责任,并在《母婴室安全技术规范》中对母婴室的环境质量、卫生、配套用品、安全标识等规定了建设标准。2020年实施的《北京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要求公共场所的经营管理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母婴室等便民设施。
“母婴室的建设和管理,不仅依赖于法律制度的跟进,更需要全社会的理解与配合。”焦艳玲认为,当下母婴设施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种种问题,根源在于全社会还未形成尊重母婴、保护母婴的强烈认识。母婴室是专为哺乳期女性、婴幼儿及其护理者设置的,用于哺乳、集乳、护理及临时休憩的场所,具有私密性与专属性。他人在母婴室休息、抽烟、换衣服等行为,占用了母婴群体的专属空间,不仅造成母婴人员使用设施的不便,带来健康损害,还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母婴人员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