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低碳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明确了京津冀要承担起“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重大任务。京津冀地区属于《全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重大工程总体规划(2021—2035年)》“三区四带”中的“北方防沙带”和“海岸带”,又同属海河流域水系,互为上下游、左右岸、山同脉、水同源、地相连。抓好北方防沙带等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建设,持续推进绿色生态屏障建设等重大生态工程,加快建设美丽中国先行区,是推动京津冀成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先行区、示范区的应有之义。
京津冀协同开展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与修复,是破解制约京津冀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深层次问题和矛盾、实现区域生态环境效益最大化的内生需求,对我国北方地区防沙治沙、保障北方生态安全、改善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意义重大,对优化京津冀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区域水资源统一调配和利用、推动京津冀协同绿色高质量发展都至关重要。
创新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治理模式和推进机制
推动生态保护与组织管理模式创新,共享区域生态环境数据信息和成功经验,有助于形成推动京津冀区域生态保护与修复的合力。第一,组建京津冀生态一体化保护与修复领导协调机构,强化责任分工和协同联动,形成“上下畅通、左右融通、内部打通”的工作格局。第二,建立区域生态环境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将原来分散于三地的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部门的监测系统进行整合,构建统一的京津冀山水林田湖草沙复合生态系统监测体系,实现监测数据信息共享。第三,加强三地在保护与修复中的政策制定和机制建设方面的交流与学习,共享各地的成功经验和优秀案例,提升保护与修复的技术水平和管理能力。第四,探索区域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在现有横向生态保护补偿基础上,实施资金补偿、实物补偿、产业补偿和技术补偿等多种补偿方式。
坚持重点突破与系统推进相结合
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必须统筹兼顾、整体施策、多措并举,科学制定保护与修复方案,促进京津冀生态环境质量实现全地域、全方位、全过程提升。第一,科学制定保护与修复技术方案。以基于自然的解决方案,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是一个生命共同体”的理念,按照“整体规划、系统保护、要素协同、突出重点、分步实施、关键突破、持续共享”的思路,以问题和目标为导向,精准施策,制定适合京津冀生态环境特征的保护与修复方案。第二,深入实施生态保护和修复重点工程。分析京津冀区域内的主要生态胁迫因子、生态环境特征及突出的生态环境问题,实施张承坝上地区生态综合治理、燕山山地生态综合治理、太行山(河北)生态综合治理、雄安新区森林城市建设及白洋淀生态综合治理等生态保护和修复工程,强化京津冀生态环境联建联防联治。第三,系统推进京津冀区域的水环境治理与生态修复、水资源保护与利用、水土流失治理及农地生态功能提升、退化林草地改良、湿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等,强化保护修复与国土空间开发有机融合,从整体上、全局上增强区域环境质量和生态功能。
建立保护与修复的多元化投入机制
生态环境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工程兼具社会公益性和经济外部性,有必要引入社会资本,形成多元化的资金来源渠道,同时,需要建立完善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让保护修复生态环境得到合理回报,让破坏生态环境付出相应代价。第一,强化生态资源的有偿使用和污染者付费政策,按照“谁受益谁补偿、谁破坏谁恢复、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三地共同确立一体化保护与修复资金的分摊和使用机制,按照各自责任和效应统筹安排保护与修复资金。第二,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推动统一京津冀碳排放权交易、用水权交易等区域性资源环境交易体系建设,推进生态资源产品进入市场交易,通过市场机制为京津冀生态保护与修复筹集资金。第三,引导支持社会资本参与,将区域保护修复与京津冀自然教育、生态旅游、生态康养和乡村振兴等有机融合,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一体化保护与修复。
强化监测评估和后期持续维护管理
生态保护和修复是一项涉及长期投入、持续运营的全面系统工程,需要注重保护与修复过程管理及后期的维护管理相统一,确保工程达到预期效果,真正实现一体化保护与修复“共建共管共治共享”。第一,开展全过程全方位的生态监测。针对京津冀生态系统的动态变化特征和区域生态环境质量目标,在一体化保护与修复过程中,加强全过程全方位的生态监测,对修复效果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发现新问题,并结合监测结果不断调整优化保护与修复措施,实施适应性管理,持续提升保护与修复成效。第二,建立跨区域协同管护的长效管护制度。制定管护方案,明确管护内容,严格管护标准,强化责任落实和监督考核,确保一体化保护与修复能发挥长期综合效益。按照“财权事权相统一”“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成立京津冀保护与修复管护基金,为后期维护管理提供持续资金保障。第三,充分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鼓励引导当地居民积极参与林草地改良、水资源保护、高标准农田建设、水土流失治理及管护工作,增加当地居民就业岗位和收入,促进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实现保护与修复“共建共管共治共享”。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天津社科院基地研究员,本文为天津社科院重点课题(23YZD-08)的阶段性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