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贯彻落实《质量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质量提升行动,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市质量强市建设协调推进领导小组印发《天津市进一步提高产品、工程和服务质量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提出的“三个着力”重要要求,瞄准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提出的建设高质量发展、高水平改革开放、高效能治理、高品质生活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大都市目标任务,对全市质量提升工作作出了安排部署。提出要围绕提高供给体系质量,直面市场需求和群众关切,坚持一个一个行业抓、一类一类产品抓,着力打通一批产业链供应链质量堵点,攻克一批关键核心技术质量难点,化解一批民生消费领域质量痛点,更好支撑现代产业体系优先升级,更大力度保障优质产品、工程和服务有效供给。《实施方案》聚焦重点领域及关键环节,从提升民生消费领域质量水平、提高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推动新技术新产品新业态品质提升、促进服务质量水平明显提升、强化质量变革创新有效推动质量提升、强化实施保障6个方面提出24条具体措施,包括:扩大安全优质农产品供给,推广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统防统治、绿色防控等技术,助推品牌兴农;提升食品质量水平,加快推进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建设,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绿色食品认证工作;提高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用品适用性;促进日用消费品和文体用品质量升级,开展质量监督抽查、风险监测和技术帮扶;加强材料质量保障能力;提高装备产品质量可靠性;推动新技术与产业融合发展,鼓励企业发展个性化定制、网络化协同、共享化生产等新模式,推进医学装备、光伏等领域计量测试技术研究;推动平台企业提供优质产品和服务,提升网络消费品质;推动居民生活服务高品质发展,因地制宜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短板,提振餐饮消费,坚决制止餐饮浪费;促进生产服务专业化融合化发展,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水平,深入推进商标注册便利化改革;提升社会服务标准化便利化水平,强化精准服务,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增强质量基础设施服务效能,实施质量基础设施支撑能力提升工程,持续推进市级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推进质量品牌建设,强化示范引领等。
根据《实施方案》,到2025年,我市质量供给与需求更加适配,农产品食品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提高,消费品适用性进一步增强,建筑工程质量水平不断提升;生产性服务加快向专业化和价值链高端延伸,生活性服务可及性、便利性和公共服务质量满意度明显提升;产业基础质量竞争力不断增强,科技赋能质量变革作用充分显现;先进质量文化蔚然成风,人民群众质量获得感显著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