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平竞争是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是激发市场活力和创造力的内在动力,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的关键。按照市场监管总局统一部署,9月11日至15日,市市场监管委牵头组织开展2023年中国公平竞争政策宣传周活动(天津场),围绕“统一大市场 公平竞未来”主题,通过在媒体、地铁投放宣传广告及发放《天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标准规范指南手册》、组织参加网络知识竞答活动等方式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宣传公平竞争政策,强化公平竞争理念,促进公平竞争合规。
多年来,天津始终高度重视公平竞争政策实施工作,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强化公平竞争政策基础地位,统筹运用反垄断执法与公平竞争审查两大竞争政策工具,努力为各类经营主体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深耕反垄断执法工作,查办一系列具有典型意义的大案要案。2014年查办链家、中原、我爱我家房地产中介垄断协议案,实施行政处罚500余万元,在该案调查处理期间,主导实施了消费者和解计划,是我国首例对消费者损害进行直接补偿的案件。2018年组织查办天津港口岸堆场企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对16家堆场企业实施行政处罚4500余万元,该案件被评为当年全国反垄断十大典型案例。2021年组织查办天药股份等3家企业就醋酸氟轻松原料药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案,实施行政处罚5000余万元。2023年在市场监管总局组织的民生领域反垄断执法专项行动中,查办天津金耀药业有限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实施行政处罚2700余万元。
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规范有效开展审查工作。建立了全市各级政府、部门以自我审查为要件,联席会议提供政策支持和工作,各单位具体落实的系统性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格局,实现了公平竞争审查全覆盖,公平竞争审查效能逐年提升。多次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文件清理,共梳理政策措施25000余件,对36件政策措施提出清理意见。编制《天津市公平竞争审查工作标准规范指南手册》,并于2023年进行了再版修订,成为指引全市公平竞争审查的“工具书”。积极争取成为全国公平竞争审查会审试点单位,有效探索覆盖面更广、更加高效的会审实施路径,形成了可复制、可借鉴、可推广的有效试点经验。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的刚性约束,一方面将公平竞争审查纳入政府部门绩效考核、优化营商环境等考评体系以及重大行政决策有关工作规则,最大限度发挥公平竞争审查制度“风向标”的作用;另一方面连续4年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出台《天津市公平竞争审查抽查检查工作办法》,印发工作方案,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坚决予以纠正,有效避免政策机关出台排除、限制竞争的政策措施,切实把好政策关,为经营主体营造良好发展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