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020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先后对天津市开展了两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督察意见,指出存在问题。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措施、时限。截至2022年年底,两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确定的85项整改任务已完成73项,其余12项任务正在按计划扎实有序推进。
市委、市政府坚持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始终保持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定力,把抓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认真落实督察整改制度规定,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全力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一是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成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领导小组,统筹部署推动督察整改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靠前指挥、一线推动,多次实地调研督导整改工作,现场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分管市领导同志常态化调度督办整改工作,其他市领导同志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联系点制度,分兵把守、合力攻坚。各区各部门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卡死后门,有力推动相关领域整改任务落地落实。二是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坚持以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为契机,大力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积极发展高新技术产业,加快打造以“1+3+4”为重点的现代化产业体系,坚决遏制“两高一低”项目盲目发展。深入实施“871”重大生态工程,升级保护875平方公里湿地自然保护区,规划建设736平方公里绿色生态屏障,为京津冀再造一叶“城市绿肺”,整治修复153公里海岸线,有效提升岸线生态功能。三是强化重点攻坚、协同治理。加强大气污染源头治理,强化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减排;统筹推进水资源、水环境、水生态治理,着力补齐污水处理设施短板;强化土壤源头防控,推进农用地、重点建设用地安全利用,全力做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后半篇文章”。四是全面加强宣传引导。充分发挥正面典型案例示范带动作用,我市绿色生态屏障建设、七里海湿地修复、12条入海河流消劣、于桥水库水环境治理4项工作入选2022年度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办公室汇编的督察整改正面典型案例,有效激发全社会共同呵护生态环境的内生动力。
通过全市上下共同努力,我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向好,美丽天津建设迈出坚实步伐。2022年,全市PM2.5年均浓度降至37微克/立方米,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率达到73.2%,重污染天数减至4天,劣Ⅴ类水体和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基本消除,近岸海域优良水质占比达到71.7%。下一步,市委、市政府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压紧压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统筹做好生态修复、环境保护、防污治污、节能降耗等工作,努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建设美丽天津,以高品质生态环境支撑高质量发展,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的天津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