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陈璠)日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中国人民银行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印发第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名单的通知》。我市河西区获评第四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
据了解,截至目前,国家共组织了共四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评选,我市有2个区获得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称号,分别为第三批的滨海新区、第四批的河西区。我市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实施《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对标信用建设一流城市,组织推动各区积极参加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创建,以示范区创建为抓手,高效赋能“十项行动”,持续塑造“诚信天津”品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