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清)“无息无期且无需偿还贷款”,这样的贷款噱头,可别信!因为,这很可能是不法分子利用个别人员贪图不劳而获心理,引诱其参与诈骗银行贷款获利的手段…… 这是在昨日一中院召开的涉贷款刑事犯罪主题新闻发布会上通报的相关典型案例。发布会上,还通报了近年来该院及辖区法院涉贷款刑事犯罪案件审理情况。
数据显示,2020年至今,一中院及辖区法院共审结涉贷款刑事犯罪案件56件118人,其中骗取贷款案件15件24人,贷款诈骗案件32件73人,违法发放贷款案件6件14人,高利转贷案件3件7人。贷款诈骗及骗取贷款案件数占涉贷款刑事犯罪案件总数的83%以上。
“分析发现,审结的涉贷款刑事犯罪案件多存在犯罪分子拉拢腐蚀银行员工、不法贷款中介推波助澜、案发周期普遍较长、消费信贷领域犯罪问题突出等特点。”一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丁学君介绍说,涉贷款刑事犯罪案件普遍是因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而案发,一些案件中,在贷款首次到期无法偿还后,部分银行工作人员出于业绩考核等各种考虑,往往通过转贷和续贷等方式予以处理,使得骗贷时间持续较长,加大了后续侦查取证难度。
随着金融创新的不断发展,消费信贷成为各大金融机构重点发展的信贷领域,由于消费信贷产品具有申请便捷、放款快等优点,部分犯罪分子盯准常见的汽车贷款、装修贷款,使用虚假材料骗取贷款,导致消费信贷成为涉贷款刑事犯罪的易发、多发领域。
一中院向金融机构发出风险提示,严格信贷审批程序、严格内部监督管理、严格事后责任倒查,如发现借款人存在涉贷款刑事犯罪可能,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同时,提醒广大群众,获取银行贷款一定按照正常程序申请,申请过程中务必提供真实有效材料,切勿听信各种贷款中介引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