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昨天,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主任会议通过了关于构建京津冀人大协同监督机制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由三地人大共同起草,同步提请审议通过,既是推动三地人大监督提质增效的有力抓手,也是推动京津冀协同发展走深走实的重要举措。
据了解,2019年以来,三地人大主要围绕跨界河流污染防治、大运河文化保护传承利用、养老服务、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污染防治、大清河流域水污染防治和水资源保护利用等议题,充分运用联合调研、座谈交流、同步执法检查等方式,加强协同监督,积累了有益的实践经验,为规范协同监督工作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协同内容方面,京津冀三地人大协同监督将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要讲话精神、党和国家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的相关工作部署、京津冀三地协同立法的相关地方性法规实施情况、事关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民生实事、制约京津冀协同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等,每年选取特定监督项目列入人大常委会年度监督计划,组织开展协同监督检查,推动实现京津冀人大监督重点同向、动作同频、效果同进。
在监督方式方面,三地人大可以围绕共同确定的监督主题同步开展监督,适时就监督工作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举措交换意见。三地人大可以组成联合工作组,采取联动执法检查、视察、调研等方式进行监督检查。一方作为监督主体时,可以邀请另两方参与监督活动,提供咨询或技术支撑。三地人大还可以视情况在区域内开展多级人大联动监督,凝聚多级人大常委会及人大代表的监督力量,形成更加强大的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