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晓梅)日前,结合“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我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重拳打击无证无照经营食品、食品中非法添加药品、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经营明令禁止或污染物含量超标的食品等违法行为,公布第四批“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南开区市场监管局在监督检查中发现,刘某某购进散装汤圆后以15枚为1件进行真空密封包装,加贴虚假标签,根据网络店铺订单使用泡沫箱封装后销售。当事人未取得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自制标签标注的生产许可证号、产品标准号、厂址、厂名经核查系虚假信息,涉案货值10111.2元,违法所得6158.64元。该局依法对刘某某的违法行为作出罚没14.77万元的行政处罚。
河东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何某经营地点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非法销售壮阳类产品,现场查获4款可食用商品29盒。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食品有效的购进凭证、供货商主体资质、销售记录。上述食品外包装无生产企业名称和生产许可证编号,经检验均检出含有西地那非成分。西地那非必须在医生指导下服用,食品或保健食品等不得添加。因何某的行为涉嫌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宝坻区市场监管局根据市市场监管委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结果,对天津张家老味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进行检查,发现当事人涉嫌制售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油饼、油条。当事人提出复检申请,检验报告与复检报告均显示该公司自制的油饼、油条经抽样检验,铝的残留量项目达到1000毫克/千克以上,不符合国家标准≤100毫克/千克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且涉嫌构成犯罪,该局已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
此次公布的案件还包括:宁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宁河区盛智保健用品销售店经营非法添加西地那非的食品案;和平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和平区董飞日本料理店违法经营活体河豚鱼案;红桥区市场监管局查处天津市红桥区健明日本料理餐厅经营污染物含量超标的三文鱼刺身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