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残疾人三项补贴包括冬季取暖补贴、通讯信息消费补贴、水电燃气补贴。
一、补贴种类:
1.残疾人冬季取暖补贴:发放给年度取暖期内(以市政府公布日期为准),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且有重度残疾人家庭;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且有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家庭(同一《居民户口簿》中有2名及以上残疾人家庭成员或非同一《居民户口簿》中的夫妻双残家庭)。同时符合两项补贴条件的残疾人家庭,按其中一项补贴条件申请,不可重复申请。每户每年400元。2.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发放给视力、听力和言语残疾人。每人每月30元。3.残疾人水、电、燃气补贴:发放给享受本市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的残疾人。按照每年每人24立方米生活用水、180千瓦时生活用电、24立方米生活用气(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的居民用水、电、燃气价格:生活用水4.9元/立方米,生活用电0.49元/千瓦时,生活用燃气2.4元/立方米)标准,按月核定、按年发放。
二、申请程序:
1.申请方式:由符合申请条件的残疾人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或监护人自愿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手机APP、网站或微信公众号,输入姓名和身份证号码后填报申请;可以就近在本市任一街道(乡、镇)残联提出申请;残疾人水、电、燃气补贴和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由残疾人证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进行初审,残疾人冬季取暖补贴由残疾人户籍所在地街道(乡、镇)残联进行初审。2.申请材料:申请人在提出申请时,只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社保卡、残疾人证)进行身份认定。申请取暖补贴的还需提供残疾人户口簿原件。3.申请时间:(1)申请残疾人冬季取暖补贴,每年3月1日至4月30日申请上年至本年取暖期的补贴资金,逾期不予受理。(2)申请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每年5月1日至6月30日申请上年度7月至本年度6月补贴资金,逾期不予受理。(3)申请残疾人水、电、燃气补贴,每年6月1日至7月31日申请上年度7月至本年度6月补贴资金,逾期不予受理。
三、补贴发放
1.发放方式。残疾人“三项补贴”资格审核合格后,采取年度集中统一模式发放,直接存入申请人提供的有效银行账户。2.发放时间。不同类别的补贴按照规定时间节点发放。残疾人冬季取暖补贴每年5月份发放;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补贴每年7月份发放;残疾人水、电、燃气补贴每年8月份发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