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米哲 周志强)11日下午,市政府召开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天津市法治宣传教育条例(草案)》。
会议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法治宣传教育,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宣传教育全过程,落实到“八五”普法各方面,为法治天津建设提供坚实保障。要发挥各级领导干部引领带动作用,带头尊法学法、模范用法守法,带头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带动广大党员干部全面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法治政府。要压实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法治宣传教育责任制,加强督导考核,纳入法治建设、平安建设、文明创建等考核评价内容。要推进全民守法普法宣传,强化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充分运用新技术新媒体,采取形式多样、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普法,深入开展以案普法、以案释法工作,扩大公众有序参与立法,加强法治理念、法治思维和法治信仰培育,弘扬法治精神,在全社会营造尊重法律、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