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徐丽)日前,经天津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西青区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孙继光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孙继光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与他人串供对抗组织审查;违背组织原则,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权力观扭曲,利用职务便利帮助亲属承揽工程谋取利益;违规出具虚假立项审批材料,造成不良影响;纪法意识淡漠,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共财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项目开发等方面谋利,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孙继光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孙继光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