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帆)近日,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公布《天津市第二批革命文物名录》。至此,我市已公布两批革命文物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76处,可移动革命文物8220件(套)。
此次公布的名录包括不可移动革命文物20处,其中市级文物保护单位2处、区级文物保护单位7处、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11处;可移动革命文物1066件(套),其中珍贵文物67件(套)、一般文物170件(套)、未定级文物829件(套)。相关部门在全面摸清全市革命文物资源底数和保存现状的基础上,经过梳理上报、逐级审核、专家论证等程序,在充分征求宣传、党史研究、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单位意见后,最终确定革命文物名录,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天津市革命文物管理平台”,进一步完善革命文物数据,实现革命文物动态管理,为持续推进革命文物名录公布、提高革命文物保护水平奠定了基础。
据介绍,此次公布的名录呈现三个特点。一是文物分布广,范围涵盖各类博物馆、纪念馆和党史、档案、退役军人事务管理等单位和部门收藏的藏品和资料,革命文物分布广泛。
二是数据内容全,除革命文物基本信息外,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通过“天津市革命文物管理平台”对革命文物所有权性质、用途、开放现状、红色旅游景区和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认定情况进行收集整理,数据全面准确,为文旅融合发展提供了真实完整的革命文物信息。
三是文物品类丰富,不可移动革命文物包括旧址、旧居、战斗遗址等,如天津广播电台战备台旧址、西青区革命烈士陵园、蓟州区白草洼战斗遗址;可移动革命文物种类包括纪念章、出版物、信件、队旗等,如1922年3月12日周恩来自柏林寄给在伦敦留学的南开校友的明信片、抗日战争时期延安大学校徽、1947年南开大学全体学生为“六二”反内战告全国同胞书、天津市抗美援朝志愿医疗队第三大队队旗等,革命文物类型丰富,保存状况良好,历史文化价值清晰。
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文物局)将继续推进整体保护,深化系统研究,提升展陈质量,发挥教育功能,不断提升革命文物保护管理利用水平,更好发挥革命文物在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基因中的重要作用,为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提供生动教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