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米哲 周志强)6日下午,市长张工主持召开市政府第12次常务会议,审议《天津市火灾高危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会议强调,安全是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保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认识抓好消防安全的极端重要性,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持续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以最坚决的态度、最严格的要求、最扎实的举措,坚决守住消防安全防线,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要树牢“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的意识,坚持关口前移、先防早治,聚焦人员密集场所、高层建筑、仓储物流企业等重点区域和重点单位,提升科学化、智慧化监管水平,积极主动、心明眼亮抓在日常,筑牢安全“防火墙”。要压紧压实火灾高危单位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各项消防制度规范,加强政策宣传和培训演练,把消防责任和技能提升落实到每个具体岗位、每名一线员工。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各区各部门明责担责、齐抓共管,扎实开展消防隐患排查整治,针对性帮助企业提高安全水平,以责任落实换得安全稳定的发展环境。
会议还研究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等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