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苏晓梅 万红)“五一”将至,市市场监管委日前发布假期酒店住宿餐饮价格行为消费提示。
针对经营者价格行为,市市场监管委提示,假日期间,经营者要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不得利用虚假或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酒店、宾馆经营者应在线上页面和经营场所醒目位置,标明各类客房价格及服务内容;餐饮经营者应明确标示餐品名称、计量单位和单价,不得设定最低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提示消费者,要增强维权意识,主动索要消费凭证,做好证据留存。特别是在旅游住宿方面,消费者通过第三方平台预订客房时,要注意查看《营业执照》等资质证明文件;同一房源不同渠道预订可能会有不同价格,建议截图保存预订页面、退订说明、客房价格等核心要素,好中选优。市市场监管委邀请消费者积极监督,如发现违法行为,可拨打12345或市场监管热线电话12315进行投诉举报。
此外,天津市消协也发布了“五一”消费提示。消费者“五一”出游应警惕“低价团”陷阱;面对商家推出的打折、满减、返券等优惠活动,应理性按需购买;外出就餐应选择证照齐全、环境整洁的餐馆;对于短视频等网络营销者要仔细甄别。同时,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过程中,要注意保留好合同协议、发票、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先与商家沟通、协商,若协商不成可及时向相关部门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