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清)记者日前从市司法局获悉,我市2023年度立法计划已正式出台,共安排提请审议项目14项,包括地方性法规项目11项、政府规章项目3项。立法计划的出台明确了立法工作的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重点围绕五个方面安排立法项目。
在坚持服务大局,加强高质量发展立法方面,围绕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安排关于促进和保障国际消费中心城市建设的决定、人才发展促进条例、职业教育产教融合促进条例3个地方性法规项目和内部审计工作规定1个政府规章项目,着力推动天津高质量发展。
在坚持人民至上,加强惠民立法方面,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需要,安排食品安全条例、道路运输条例、职业教育条例(修改)3个地方性法规项目,推动解决“衣食住行、业教保医”等人民群众普遍关切的问题。
在坚持良法善治,加强生态环保立法方面,围绕提升生态环境治理水平,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安排关于加强生态保护红线管理的决定、湿地保护条例(修改)、城市排水和再生水利用管理条例(修改)3个地方性法规项目和控制地面沉降管理办法(修改)1个政府规章项目,加快建设美丽天津。
在坚持统筹推进,加强安全治理立法方面,围绕统筹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工作,安排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治理规定(修改)1个政府规章项目,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条件。
在坚持价值导向,加强弘德立法方面,围绕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安排全民阅读促进条例、法治宣传教育条例2个地方性法规项目,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丰富人民群众精神文化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