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孟若冰)为充分展示新时代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的丰硕成果,大力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社会倡导见贤思齐、崇尚英雄、争做先锋的良好风气,市委宣传部、市文明办、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天津警备区政治工作局联合举办了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表彰活动。经宣传发动、群众提名、基层推荐、审核报送、评委会初评等环节,遴选产生了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候选人60名。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广泛接受群众监督,现按规定程序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时间自2023年4月10日至4月14日。如对候选人有异议,可通过信函、邮件、电话等方式向活动组委会办公室实名反映。
同时,启动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评选网络投票环节,从4月10日起至4月23日,广大市民可通过文明天津微信公众号、津云客户端投票通道,登录活动页面,选出心目中的道德模范。组委会将综合市民投票、公众代表投票、评委会投票结果,产生第八届天津市道德模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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