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张清 韩雯)消防安全是国家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公共消防设施是社会防灾体系和应急救援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维护消防安全的重要屏障。市人大代表、市消防救援总队总队长何宁建议,加强我市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工作。
“《消防法》《天津市消防条例》对公共消防设施的相关规定,多为宏观和原则性要求,还需在具体制度执行层面进一步细化和明晰。”何宁建议,弥补立法空白,构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责任体系。可以结合天津市情进行立法规范,明确行业部门、企事业单位以及个人的法律责任,统筹解决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运维资金,建立健全监督检查措施、考核奖惩标准和责任追究办法。
针对解决公共设施建设管理难题,何宁提出,加强各类消防站建设、强化消防水源建设维护、固化市政府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集中划线管理、协同执法等经验做法,明确应急管理措施等建议。针对提升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效能,他建议,推进信息技术在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上的应用,搭建远程监控管理平台;明确物联网运维单位责任,打通信息壁垒,实现实时监管;将单位和个人因违反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相关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并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何宁说,公共消防设施作为社会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其建设管理具有显著的社会化工作属性,不应是政府部门的单一职责,需要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宣传,让人民群众自觉参与公共消防设施管理维护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