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将于12月27日至30日在北京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25日向记者介绍了本次常委会会议将审议的法律案和立法工作情况等。立法法修正草案、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等6件法律案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修改立法法
增加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内容
立法法修正草案二审稿将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臧铁伟表示,根据各方面意见,修正草案二审稿完善立法的指导思想,增加“在法治轨道上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容。增加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内容。增加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加强立法宣传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和形式发布立法信息,介绍情况、回应关切。充实完善设区的市立法事项范围,增加规定设区的市对“基层社会治理”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等。
此次修改还通过完善相关制度规范,保证在法律起草和审议过程中,及时解决合宪性、合法性问题。比如,明确法律草案的说明应当包括涉及合宪性问题的相关意见;明确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对法律案进行统一审议后,对涉及的合宪性问题应当在汇报或者审议结果报告中予以说明。
修订野生动物保护法
规范野生动物展示展演
臧铁伟介绍,提请本次常委会会议审议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订草案三审稿,吸收采纳了社会公众和基层立法联系点提出的多条具体修改意见。
据悉,多名群众通过中国人大网公开征求意见系统建议,加强对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活动的规范管理。经综合研究各方面意见,修订草案三审稿增加规定:利用野生动物进行公众展示展演应当采取安全管理措施,并保障野生动物健康状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
作为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基层立法联系点,广东省江门市江海区人大常委会提出增加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信息公开、鼓励社会参与的建议;上海市长宁区虹桥街道办事处提出进一步规范野生动物放生活动的建议。上述建议均在修订草案三审稿中得到体现。
据新华社北京12月25日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