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买房时明明向售房单位指定的银行账户里交了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资金款,发票还在自己手里,可近期想要动用这笔钱时,却被告知房子根本没有交纳维修资金的记录。出现这种情况的还有好几户,这钱究竟哪儿去了?
业主:交了的维修资金没记录
薛先生住在和平区电台道香榭里,房子原是公产房,2000年,他从售房单位天津市海洋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购买了房屋的产权,当时除了交房款,还有公用部位维修基金款(即维修资金),为实际售房价格的10%,共计8946元。今年,因楼门顶层漏雨,业主们希望动用维修资金修缮,在物业人员入户调查情况和征求意见时,薛先生才得知,他这套房子根本没有维修资金,“可是我手里有当年交维修资金的发票,这个钱究竟去哪儿了?是不是开发商根本没有给我们交这笔钱?”
记者看到了薛先生当年交纳房屋共用部位维修资金款的发票,名称是“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代天津市出售公有住房专用发票”,其上显示的售房和收款单位为天津市海洋房地产建设开发公司,发票上同时有该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和平支行的章。
记者辗转联系上了天津市海洋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现用名),工作人员表示,现在公司就是一个空壳,只有他一人处理报税等事宜。关于这个公司的其他问题,他一概不清楚。“能否帮忙联系一下公司的负责人?”面对记者的提问,对方表示,负责人在国外,联系不上。
部门:售房单位未将维修资金上交
记者向和平区住建委核实情况,工作人员介绍,经过查询,该委确实没有薛先生交纳维修资金的记录。但因为他们并不是维修资金的管理单位,薛先生的情况又发生在22年之前,政策已发生变化,具体情况建议向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咨询。
记者采访到了市住建委住保处的相关负责人,他解释,原来公产房的维修资金是由售房单位收取,存入售房单位于中国建设银行开设的专门账户里。2004年起,售房单位的维修资金进行集中归集,统一交到市维修资金专户。但仍有少数售房单位并未上交,天津市海洋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应该就是这样的情况,所以和平区住建委和市维修资金专户里都查不到这笔钱。但这笔钱应该还在售房单位在建行开设的账户里,售房单位也动不了。
调查:薛先生的维修资金还在账户里
经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查询,薛先生当年交纳的维修资金还在这个账户中,处于未“集中分户”的情况。
何为“集中分户”呢?市住建委住保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2021年6月16日,市住建委与市财政局修订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公有住房出售收入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单一账户,集中收付”的要求,公有住房维修资金要集中管理,即售房单位要把这笔钱交到市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承办银行设立的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本金账户及利息账户中,集中核算收入和使用支出。银行要为售房单位设立存款分户,维修资金记账到每套住房。而天津市海洋房地产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并未按规定办理“集中分户”。
目前,薛先生等住户要想启用维修资金,需要售房单位工作人员去银行办理“集中分户”手续后,依照程序填写《公有住房售后维修资金使用申请书》,经过区住建委审核,出具支付凭证给银行,才能动用维修资金。
对于售房单位现状,和平区住建委表示只要公司没有注销,就要履行其应尽的义务,他们会督促企业尽快办理“集中分户”,让住户可以正常使用维修资金。截至记者发稿前,该委已经联系上公司负责人,对方同意对接银行办理“集中分户”手续,“我们也会全程督促企业把这件关系百姓民生的事情办好。”
特别提示:
购买公有住房的市民,如不清楚自己房屋是否有售后维修资金,可以携带本人身份证和当年买产权时维修资金一项的发票前往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分行查询账户内是否有维修资金。如需使用,则需要联系售房单位牵头,按规定程序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