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岳付玉)3家企业,同一时间注册开业,同一作案手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存续4个月后同时失联,开票合计金额达1200余万元。日前,这3家高度相似的“三胞胎”企业被天津市税务局第四稽查局录入重大涉税违法失信案件“黑名单”,并通过国家税务总局网站向社会曝光。等待企业及法定代表人的,将是银行、海关等34个部门的联合惩戒。
第四稽查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这是一起典型的“暴力虚开发票案”。“暴力虚开”是指涉税违法犯罪分子注册空壳企业,在不编造任何经营行为的情况下,简单粗暴地以各类经营名目对外虚开发票。短短4个月时间,这3家企业没有任何实际生产经营活动,却通过同一购票人多次集中领购大额发票,以销售钢铁名目对外虚开发票,金额巨大,作案后迅速人间蒸发。“走逃失联是不法分子逃避税务部门打击的惯用手法。随着税收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以及税收精准监管新体系的不断夯实,跨部门间协同治税和联合惩戒,让涉税不法分子无处藏匿。”第四稽查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不管是为自己或他人开具、让他人为自己开具,还是介绍他人开具,只要是开具与实际经营内容不符的发票,都属于虚开发票违法行为。虚开增值税普通发票100份以上或者金额400万元以上的将被列入“黑名单”,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则没有份数和金额限制,一旦发生该行为,即被列入“黑名单”。
税务部门提醒广大纳税人缴费人,一定要依法诚信经营。企业一旦上了“黑名单”,纳税信用等级降低,领受发票受限,在银行贷款、招投标等方面也会受阻,企业法定代表人会面临限制出境、限高、限飞等惩戒,涉嫌犯罪将面临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