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京津冀三地共同签署《民族地区青少年赴京津冀交流合作协议书》,建立民族地区青少年赴京津冀交流合作工作机制,拓展民族地区青少年赴京津冀交流活动的范围,丰富交流活动的形式和内容。
根据该协议,三地民族工作部门将合作开展民族地区青少年主题交流活动,各自结合本地实际,提出各族青少年交流合作资源库名录,涵盖本地历史文化场馆、教育实践基地、自然和文化遗产等,推出精品交流线路,打造交流活动“套餐”。本报记者 刘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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