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睿)昨日,我市发布“关于做好第12号台风‘梅花’防范工作的通知”。各区、各部门、各单位高度戒备,压紧压实以地方行政首长负责制为核心的各项责任制,层层落实包保责任,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值守制度,及时启动预案,人员、设备设施提前到位,落实防汛防台风措施。
鉴于今年第12号台风“梅花”移动路径存在较大不确定性,近几日,我市沿海潮位偏高,台风、风暴潮、海上大风相互叠加,防汛防台风形势复杂严峻。气象、规划资源、水务、应急等部门密切关注台风“梅花”的发展变化,加密京津冀会商和部门间滚动风险研判,及时启动预警“叫应”和宣传发动机制,督促各级责任人上岗到位、履职尽责。防潮分部、滨海新区防指、海事部门锚定大潮和强风防御,立足防极限、防超常、防突发,做好船只回港避风、人员上岸避险、危险地区群众转移安置准备,特别是落实好异地船只回港避风举措,确保“不漏一船、不落一人”。此外,各区、各部门、各单位加强防洪排涝防潮工程和城市基础设施巡视检查,做好高空构筑物、户外广告牌等的防风加固,深化山洪地质灾害易发区、城乡易涝区、旅游景区、网红打卡区等重点部位的隐患排查,保持热备状态,随时应急处突。